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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故事] 建议,被称为托的27号聚会都去露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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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免得内耗。

我和澄舟都曾经被称为托,
27号我也去露个面,、让大家看看是不是托。[s:394]
发表于 2010-3-2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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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证明是不是“托”,就去聚会?是不是聚会的真正意义就是大家来证明你是不是托?如果为加强邻里间认识交流的聚会,我支持,是那意思,聚会还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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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建议最实用、最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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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LZ感觉到挺好的么,为什么你说去就去啊!还加个“托”字。
当初论坛上的业主叫你们版主做临时业委,你们又怎么说的。
LZ什么时候我们单独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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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横刀) 的帖子

业委是要选的,
否则没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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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此帖的目的,
是希望真正的业主间都交流,免得误会,
有问题共同讨论,想办法,
让那些真正的托见鬼去!

有些人啊,真是 。。。。。。。。。。所以才、、、、、、、、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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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很好 到时候大家邻里之间互相都认识下 交流下 特别是有些要建议已经封阳台的业主拆除阳台的业主 届时大家可以当面说下 交流下意见与理由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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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真有内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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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清风百合) 的帖子

清版肯定不是托。我认识的。证明一下。[s: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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