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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转港城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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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转)</p><p><strong>港城若干违规做法</strong></p><div style="PADDING-RIGHT: 0px; MARGIN-TOP: 10px; FONT-SIZE: 9pt; OVERFLOW-X: hidden; WIDTH: 97%;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0px; LINE-HEIGHT: normal; HEIGHT: 200px; WORD-WRAP: break-word;"><p><strong>最近做了一点功课,发现港城名邸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入住通知书存在一下违规做法,大家在与开发商进行交涉的时候可以参考,据理力争!</strong></p><p><strong>做法1:面积误差时,按条款1执行(按实际面积计算,多退少补),而不采用合同模板中的第二条。</strong></p><p>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二)款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九条规定,格式条款不准含有“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规定消费者对于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受到的损害,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的内容。该条款违反法规规定,免除了经营者责任,限制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或获得违约金和其他赔偿的权利。</p><p><strong>做法2: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按应付款2%支付违约金。</strong></p><p>点评:该条款对双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不平等的规定,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拟定或者向消费者提出格式条款时,应当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滥用其优势地位,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例还规定格式条款不准含有“规定消费者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的内容。</p><p><strong>做法3:买受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缴纳物业、保险、煤气、水、电、及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strong>。</p><p>点评: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出卖人就应履行自己的交房义务。物业管理,水、电、气等供应及费用的收取是业主与物业公司,水、电、气供应商之间的另一个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能附加不合理条件拒绝买受人入户。</p><p><strong>做法4:装修期间收取公共楼道装修费及电梯特护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月收××元。</strong></p><p>点评: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公共楼道和电梯的装修和维护应该纳入物业服务的日常支出,而不应该再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该条款属于违反法规,不合理收费的不平等格式条款。</p><p><strong>做法5:业主在缴足各项费用的同时,必须交纳××元装修押金,否则就不给钥匙。</strong></p><p>点评: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出卖人就应履行自己的交房义务,物业公司无权拒绝买受人入户。该条款属于违反法规,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不平等格式条款。</p><p><strong>做法6:业主装修时,不管运不运垃圾,都必须交垃圾运输费×元/平方米。</strong></p><p>点评: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条款属于违反法律法规,不合理收费,强制服务的不平等格式条款。</p><p><strong>做法7:收取封阳台费用XXX元/平方米</strong></p><p>点评:在合同中强行增加封阳台的收费约定,并且未明示约定细则,商品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条款属于违反法律法规,不合理收费,强制服务的不平等格式条款。<br/></p></div>
发表于 2007-11-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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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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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签合同时,这些条款都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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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多学习学习这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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