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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新居入住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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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选合适时间入住

家庭装潢要使用大量的装饰材料,其中大部分是化学合成材料,存在着易挥发的成分,所以装修后的房间会有一定的化学气味,若刚一完工就入住,对人的身体有害。因此,应该晾置2个月左右,待气味基本消除后,再入住。

二、入住时注意保护装饰面

在搬家时,一定要做好装饰面的保护工作。不要磕碰装饰面,要做到轻搬轻放,大件家具最好能拆成零部件,搬后再组装,以避免装饰面及家具本身的损坏。

三、入住后应注意安全

应熟悉照明、空调、电视、电脑、通讯等各类插座的位置、使用方法,以及冷、热水和煤气等管道的走向及开关位置,以便在日常生活中正确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电、煤气的使用要注意安全。

四、装潢竣工后,对饰后服务应有书面凭征

入住新居后,应注意保存装潢合同的文本及附件(正规的预决算、项目调整单,施工图等),最好有专门的质保书和保修卡,以作为日后维护自己权益的凭证。
发表于 2010-1-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对小笨蛋等人有帮助 [s:358]

可以搞点木炭吸附下

以及白醋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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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多晾几个月啊,么地方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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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种点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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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注意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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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大坏人) 的帖子

冻死你! [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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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买几公斤木炭吧。等几个月,有些业主可是等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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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入住,我自己用新陈代谢把毒吸了 [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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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飞用得着了 [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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