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 星期日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3362|回复: 10

转:贷款买房“债权大于物权” 只要一天不还完贷款,房子就是银行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1-2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TRONG>贷款买房“债权大于物权”</STRONG>
<P>  现在非常时兴的就是贷款买房,但买到的房子却只有使用权,产权证也在银行。买房人总会不断地问自己:“我到底是不是房子的主人呢?”对此,丁宁宁指出:“债权大于物权。”他强调,使用权和物权是不一样的。贷款买房,即便你已交了一定数额的钱,只要一天不还完贷款,房子就是银行的。 </P>
发表于 2005-11-2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知LZ是从那里看到的,能否链接上去看看!</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2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P>啊,我倒不这样认为。等我查一下相关的资料再讲,请教夏律</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里是连接sohu上的</P>
<P><a href=\"http://jn.focus.cn/news/2005-11-22/167156.html\" target=\"_blank\" >http://jn.focus.cn/news/2005-11-22/167156.html</A></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2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ZF只保护银行的利益,不会对老百姓的利益有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22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P align=center><FONT size=4><FONT>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BR><BR></FONT>(法释[2004]15号)</FONT></P>
<P><BR><A><FONT size=4>第七条</FONT></A><FONT size=4>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FONT></P>
<P><FONT size=4>看了上面,理解为什么银行对小面积的房屋不愿放贷了吧</FONT></P>
<P><FONT color=#ee3d11 size=4>如果你以前住的小面积房屋,只此一套,而且你贷了款,你可以选择不还,法院拿你是没有办法滴(虽然可行,但不道德)</FONT></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2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P>是物权优先于债权</P>
<P>抵押担保合同中不得约定:如借款人不还款,则房屋产权归抵押权人。银行只能把抵押人房子拍卖,从拍卖所得款中优先取得抵押人所欠贷款。比如抵押人欠银行50万,房子拍卖了80万,银行只能拿50万。怎么能说房屋产权归银行了呢。</P>
<P>顺便说一下,有时抵押权人并不是最优先。上海有个经典案例:某开发商在开发某楼盘时向银行贷款,另外预售取得了一部分收入,到年底没钱了,购房者催着交房,银行催还款,民工也来讨薪,上海高院不知该怎么判,后来最高法院批复:在拍卖所得款中,已交清大部分房款的购房者最优先获得赔偿,其次是民工,最后才是银行。</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2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P>明显错误的帖子就别转了</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3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好意思,下次转前查下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23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要是抵压人有几套房子,有一套房子贷款后没还,银行是否可以将他所有的房子做还款的财产保全。也就是用他其他的房子拍卖了做还款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2-22 19:42 , Processed in 0.089527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