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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求助] 有没有版主 或者管理 来介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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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个职务的权限 级别  还有管理范围
发表于 2009-9-1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3、版主的权利
1)版主享有和普通会员同样的权利。
2)版主有权在自己版块执行允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功能。
3)版主有权定义自已版块的公告(版规)内容,解释版块的管理方针。
4)版主有权通过禁言功能禁止违规、不受欢迎等会员在自已的版内发言。
5)版主有权参议社区事务,通过《版主交流》发表自已对社区事务的见解。
6)版主有权决定辖版内轮值版主人选。
7)版主有权获得虚拟工资;
8)版主的任职经历将载入论坛发展史;      
9)版主如有突出的优异表现,将会获得年度表彰和奖励。
10)版主退职后有获得荣誉会员身份的可能。
11)版主中表现优异者并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能长时间在线,有进入论坛管理团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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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4、版主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房产论坛管理制度;
2)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3)善待会员,认真回答会员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尽可能回复论坛发表的每篇帖子,引导大家发表符合版块特色的优秀帖子;
4)不定期策划组织版块讨论或活动,做好版块宣传,调动版块气氛,扩大版块知名度,增加版块人气;同时配合论坛开展阶段性活动;
5)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管理版块,协调版块上的不同观点,妥善调解处理版块上发生的各种纠纷;
6)版主连续超过10天不能上线管理论坛的,必须在论坛事务区的“版主管理”区内请假,并且将管理任务移交给其它管理人员,没有请假无故消失10天且回来后论坛事务区的“版主管理”区也不对此进行说明的取消版主资格转为普通会员;
7)版主必须经常关注《论坛事务》中的《版主管理》、《版主交流》版区,对论坛的事务发表自已的见解。;
8)根据贴子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管理版区内的各类贴子。(加精、评分、加亮等,具体标准见贴子管理规定)。
9)版主不得将自己的版主 ID 转借给他人。如发现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如果再犯,议会将视情况撤消其版主职务;
10)版主为房产论坛QQ群里的成员,在群里的显示名字必须设置和论坛所担任版主名字相同。
11)版主必须熟悉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种基本管理功能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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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比较熟悉俺自己的职权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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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9-1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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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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