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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江阴房产论坛管理规定(第二稿,禁灌水,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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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总则
  江阴房产论坛始创于2005年8月21日,论坛发展方向是:营造和谐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业主网上家园,致力于打造权威的房产、建材装修、家电类的互助型专业论坛。
  为了规范房产论坛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论坛的综合质量,营造一个有价值的浏览、交流场所,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论坛会员
  一、会员注册
  凡注册成为本论坛会员者,均表示已接受本论坛各项规定。
  凡在本论坛注册发言的会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注册本论坛会员,必须遵行以下条款:
  1、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 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恶意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2、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3、禁止在申请用户时使用相关本站的词汇(比如“房产论坛”等),或是带有侮辱、毁谤、造谣类的或是有其含义的各种语言进行注册用户,否则我们会将其删除。
  4、禁止以任何方式对本站进行各种破坏行为。
  5、如果您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站概不负责,您的登录论坛信息均被记录无疑,必要时,我们会向相关的国家管理部门提供此类信息。
  
  二、会员ID(昵称、用户名)
  1、禁止注册党和国家领导 人或地方领导 人、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或谐音;
  2、禁止注册以国家组织机构、其他组织机构、政府职位、时政敏感类内容的名称;
  3、禁止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的含有色 情、淫秽、下流等低级词汇的昵称;
  4、禁止注册含有对其他会员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挑衅的昵称;(如:XX他爹、XX死全家等)
  5、禁止注册与本论坛管理等级相同或易引起会员混淆的昵称;(如:管理员,版主等)
  6、禁止注册和本论坛管理、版主或其他会员ID相似的昵称;(如:XX2,XX的马甲等,如当事人投诉,将删除此ID)
  7、禁止注册以其他网站地址形式的昵称。(如:www.xxx.com
  8、禁止注册当红名人,或网络名人名字或艺名的昵称。(如:范冰冰,芙蓉姐姐等,如当事人投诉,将删除此ID)
  9、禁止注册容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昵称。
  10、自09年9月1日起,新注册ID必须以纯中文汉字表示,字长不超过四个汉字。  
  含以上内容的注册ID,本论坛有权无条件进行删除ID或封号处理。对于注册时间超过1年但从未发贴的会员ID,本论坛保留删除的权力。
  
  三、会员头像
  1、禁止以国家领 导人的照片作为头像;
  2、禁止以广告内容或广告网址的图片作为头像;
  3、禁止以恐怖、暴力、情色、露点、姿势淫秽或极为不雅等图片作为头像;
  4、禁止以含有人身攻击、地域歧视和攻击、造谣、毁谤他人等内容的图片作为头像;
  5、禁止以含有敏感时政信息或内容的图片作为头像。
  含以上内容的头像,本论坛管理员有权重新编辑该会员头像,并给予警告。对屡次使用违规头像者,给予封号处理。
  
  四、会员签名
  会员签名包括个性签名(显示于会员头像上方)和帖子签名(显示于帖子内容下方)。
  1、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地域歧视、造谣、毁谤他人等内容;
  2、禁止过于低级、龌龊、恶俗的内容;
  3、签名使用图片时,不得违反【会员头像】的规定;
  4、禁止使用视频或音频播放;
  5、签名的图片最多不得超过2张,且不得使用巨幅图片。
  含以上内容的签名,本论坛管理员有权重新编辑该会员签名,并给予警告。对屡次使用违规签名者,给予封号处理。
  
  五、会员的权利
  本论坛会员采用积分升级制度,按照会员的发帖量进行等级的提升。
  本论坛会员享有在论坛各公开版块发表言论的权利。
  本论坛会员享有参与论坛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本论坛会员享有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版块版主的权利。
  本论坛会员享有依照论坛规定对管理人员的处理或违规帖子进行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本论坛会员享有得到管理人员或其他会员们帮助的权利。
  随着会员的等级提升,相应的功能及权限也会随之得到扩展与提升(请参阅《论坛各项积分的说明》)
  
  六、会员的义务
  本论坛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论坛会员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本论坛会员有义务接受管理人员对其所发帖子的各项正常管理。
  本论坛会员有义务管理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私自借与他人使用。
  本论坛会员有义务不定期更改自己的帐户密码,以保证帐户的安全。
  本论坛会员有义务不定期阅读本管理规定,因为本规定会随论坛实际需要而更改条款。
  
  七、会员帐号管理
  1、要求会员定期更改自己的用户密码,以确保帐号的安全。
  2、要求会员在设置用户密码时,尽量复杂一点、字节长一点。
  3、会员忘记密码时,请参阅《江阴房产论坛会员找回密码的细则》。

第三章 论坛帖子管理
  
  一、论坛禁止发布的内容
  禁止讨论一切政治问题!
  禁止发表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政策相抵触的如游 行、集 会、召集、上 访等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安定的内容。
  禁止发表攻击政府的内容!
  禁止发表任何色 情文章和图片!
  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
  禁止进行人身攻击!
  禁止对于政府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
  禁止讨论一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删除主帖,同时禁言或封号处理!
  
  二、违规贴的定义标准
  
  1、违规图片类
  凡带有色 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
  任何人体暴露照片及人体艺术图片。
  反复贴过很多次的图片。
  情色的以及打擦边球的图片。
  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2、危害论坛稳定和形象类
  恶意攻击、过份偏激的。
  可能会引起社会稳定和和谐的。  
  散播谣言、煽风点火。
  内容低级不健康。
  过分的性话题或太过隐私不宜在公开场合讨论的话题。
  言语肮脏的。
  黄色笑话和黄色小段子。
  含病毒连接或恶意代码的。
  对论坛恶意分裂的。
  低俗、无聊的新闻。
  
  3、严重浪费论坛资源类
  论坛反复转贴过的内容。
  重复发表的标题或内容相同的帖子。
  用户用于测试功能的帖子。
  不能正确显示的图片(链接失效显示成×)的。
  内容空洞,毫无意义、不知所云的。
  帖子中含大量空白影响其他用户阅读的。
  同一楼层同一表情图片连续超过5个的。
  
  4、其它类
  对其它网站、产品进行宣传、广告、网址链接。
  除论坛规定允许的广告信息外的所有广告信息。
  恶意攻击或者变相侮辱管理员的贴子。
  宣传QQ群。
  其它论坛明令禁止的内容。
  
  5、灌水类
  纯表情(如:表情图片 表情图片 表情图片)
  纯数字(如:5555、123123、123456)
  纯字母(如:aaaaa、aabbcc、asdfghjkl)
  纯符号(如:???、……、!!!)
  纯引用(引用他别的内容,自己却一个文字也没有或只有以上内容)
  灌水帖(如:沙发、顶!帮顶!、占位、哈哈……)
  
  6、关于水贴、转载贴
  各业主俱乐部,原则不支持与小区无关的转贴(支持描述与小区有关的贴子、如描写小区见闻、业主见闻、业主心情以及所有与业主有关系,或业主会关心的贴子)
  房产故事中各专业论坛,对转贴数量应宜以控制,尺度由各版版主自定。
  水贴数量由各版版主自行处理,但应严格控制。
  凡属以上违规者,均以删除处理;发帖版区不符合要求者,作转移到相应版区处理;内容重复的主题除保留发布时间最早的一篇,其余的均作删除处理。
  禁止注册小号(马甲)恶意闹版、侮辱他人等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所属大号ID将一同视情节轻重禁言7-30天,并且不接受投诉。
  会员间有问题请私下解决。不要在本论坛内发布相互诋毁、辱骂等过激的言论,一经发现立即锁定、关闭或删除。
  禁止发布任何涉及曝光等内容,论坛不是法院,对于此类信息无法取证核实,未避免产生纠纷,一经发现立即锁定或删除。


  三 贴子其它管理

  1、禁止《某某版主请进》、《求助》、《帮忙》等标题含糊的主题。遇发现此类贴子,版主应及时修改标题;
  2、版内实行严格按帖子分类发布,如发现贴子内容和分类不相符的,版主应及时修改分类;
  3、论坛严格实行帖子栏目分类发布,如发现帖子属于专业贴,应及时作移贴处理。
  4、各专业栏目的咨询帖、求助帖,版主应及时帮助答复。

  四、精华、置顶、加亮、评分贴文章标准

  精华贴标准:
  1、特别优秀的原创帖(包括文字和其他类别的);
  2、符合版块定位的,能帮助引导版块方向的;
  3、特别精彩的争辩、辩论贴;
  4、受到绝大数的网友关注的;
  以上条件,满足一个条件即可加精华。转贴的原则上不加精华。

  置顶贴标准:
  1、长期置顶的只能是版规或是公告、或非常重要的实用型信息;
  2、临时置顶的比如优秀帖子,帮版友咨询等等,请按要求设置置顶时限,到期自动解除;
  3、严禁帮任何人进行商业广告类帖子置顶;
  4、同一时间内版块置顶的帖不得超过5条(水区除外)。
    5、总置顶贴,必须经议会批准方可实施。

  加亮贴标准:
  需要引起会员关注的,需要积极参与的话题,或需要紧急帮助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可以给予加亮显示。

  评分贴标准:
  有意义有价值的、精彩回复贴、优秀原创等类贴子。
  

  五、举报、投诉帖
  1、投诉(举报)对象:所要举报的管理人员ID或者会员ID。
  2、投诉(举报)事件:事件的发生日间,事件详细说明,可使用帖子链接、屏幕截图加以说明。
  3、投诉(举报)理由:事件投诉(举报)的原因,或是对当事人造成的危害。
  凡贴子被执行了管理操作的会员,请首先阅读论坛管理规定并进行自我反省,对管理操作不服者,请到《论坛事务》区进行投诉。
  凡投诉(举报)类帖子不按上述要求发表,或者对事件描述含而糊之,不清不楚的,或者发布在其它版区的,论坛有权不给予处理。
  注意:这里的举报是指到《论坛事务》区发表帖子进行举报,而不是帖子内容页面中的那种针对帖子中的某个楼层的举报,这两种举报是不相同的。

第四章 论坛积分管理

  一、会员积分说明
  请参考《论坛各项积分的说明》

  二、积分兑换实物
  请参照《论坛积分兑奖使用流程》

  三、积分购买道具
  请参照《如何使用道具中心》

第五章 勋章管理

  一、勋章颁发
  勋章每年年未颁发,具体方法“江阴房产论坛勋章管理办法” ;

  二、勋章回收
  1、经论坛考核,名不副实者,直接回收。
  2、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定者,直接回收。

第六章 论坛俱乐部QQ群组

  各版块可设QQ群,可公布加入事项(不公布群号),本俱乐部的版主在群内宜设置为管理(以便于有权添加会员),凡属于此俱乐部的会员想要加入此QQ群,请自行向本版版主索要QQ群号码。  

第七章 免责申明

  1、在本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本论坛有权在不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2、本论坛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资料,都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时间性,请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因阅读本站内容误导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发布公告通知。若因线路及非本论坛控制范围以外的故障或因其它一切不可抗拒之力而导致暂停服务所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论坛会员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自己负责,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论坛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论坛所有规定。
  6、本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参阅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当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章 附则

  本规定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本规定仅适用于江阴房产论坛,为本论坛最高管理规定,本论坛所制定的其它一切规定均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本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江阴房产论坛议会。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江阴房产论坛所有,本论坛保留修改、完善本管理规定的所有权利。
  本规定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江阴房产论坛
                         2009年9月1日
发表于 2009-8-2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以前的有改动么?是不是把改动的重点作个说明或加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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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6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想提个建议哈
就是会员的等级或者积分现在只是和发贴量挂钩,感觉有点儿单调。应该本人发的帖子点击量和被人回复数量也应该作为积分增加的依据。
比如现在发个帖子或者回复别人一次有1点积分,如果别人回复你的帖子,楼主也应该有积分的。这样才能鼓励LZ发好的精华的帖子呀!
mop、天涯都是这样的.
楼主都想尽办法写好帖子,别人回复的多了,自己等级也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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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8-2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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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的新规,主要是对管理人员进行了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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