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问题3)
整改情况报告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江阴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超过40%,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仅占12.2%,严重挤压生活、生态空间;长江江阴段34.8公里岸线已占用31公里,19个项目未经许可占用岸线7.87公里,黄田港尚未按规划要求转换为生活功能区域。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加强开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增量,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宗地内有拆迁或线外有影响地块建设的未拆迁情况,环评不能通过;即征即保工作无法完成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指标。二是建立城镇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推进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三是全面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情况,督促属地政府充分挖掘存量。到2020年12月底,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61.4万亩,开发强度控制在41.49%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72万亩。
2. 加强港口管理。针对未经许可占用7.87公里岸线的19个项目,加快推进19个未经许可或违规项目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治目标,明确整改时限,按关停一批、整合提升一批、规范完善一批的要求限期整改。截止2020年12月底,19个项目均已经完成整改工作。
3. 加强规划管控。推进黄田港、韭菜港渡口搬迁,加快推进滨江公园建设,将黄田港转换为生活功能区域。截止2020年12月,黄田港、韭菜港渡口搬迁工作已完成,滨江公园已建成投运,黄田港已转换为城市生活功能区域。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整改,我市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到2020年12月底,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61.4万亩,开发强度控制在41.49%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72万亩。在期限内达到整改目标,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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