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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物业和业委会的关系,大家推荐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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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关系,就目前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四种:
   一是合作型。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双方都把自己的工作定位很准确,认识到在法律地位上是相互平等的。在工作中有商有量,有分有合,各司其职。双方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在工作中会有争论,甚至争吵,但没有私心作怪,一切从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出发,据理力争,求同存异。
  二是对抗型。
  业委会从成立的第一天起,业委会就表明态度,要和物业公司作对,他们把开发商前期遗留的问题,都算在物业公司头上。在小区宣传不要缴物业管理费,自己也带头不缴。千方百计要炒掉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也要自保,拼命的找其他可以替代业委会的人,把业委会搞瘫痪。或者取而代之。
  三是依赖型。
  业委会一屁股坐在物业公司一边,不分青红皂白,不问原则是非,全帮着物业公司说话,甚至把业委会的公章,也交给物业公司管。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利益所在,物业公司会给他们好处。
  四是强势型。
  就是业委会很强势,事无巨细,从管理方针,到人员配置,什么都以业委会说了算。物业公司仰人鼻息,完全被牵着鼻子走。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现象都不是完全像以上的分类出现,泾渭分明;实际上出现的往往是混合体。而且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好的也会变成坏的;坏的也会变成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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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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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5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阿飞 发表于 2016-6-25 17:52
这是一个答案的投票吗?

是你想长江国际小区的物业和业委会成为哪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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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三、四类型其实是不存在的。1、“业委会从成立的第一天起,业委会就表明态度,要和物业公司作对.....”,业委会不会主观上就有与物业作对的打算,如果说作对也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2、“ 业委会一屁股坐在物业公司一边,不分青红皂白,不问原则是非,全帮着物业公司说”,这也不可能,业委会成员也是业主,不会一屁股坐到物业的椅子上,除非收了物业的好处!3、“就是业委会很强势,事无巨细,从管理方针,到人员配置,什么都以业委会说了算。物业公司仰人鼻息,完全被牵着鼻子走”,如果业委会要这样做,那要累死且一切过错就要自己承担,不是傻瓜不会这样做。
         业委会就是代表广大业主监督物业的工作,在物业与个别业主发生矛盾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来判断谁是谁非,不能单纯的说帮物业或帮业主,谁对就支持谁,谁无理就批评谁,在业主之间有矛盾时同样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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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09: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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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6-6-25 20:52
第二、三、四类型其实是不存在的。1、“业委会从成立的第一天起,业委会就表明态度,要和物业公司 ...

利益的存在就颠覆了理想主义,实际第一种类型不太可能独立存在,二三四倒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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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5: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作型里“没有私心作怪,一切以全体业主的利益出发”,物业是盈利单位,让他没有私心是不可能的,总归是想付出的越少,收获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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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逸 + 6 此处有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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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更灿烂 发表于 2016-6-26 15:57
合作型里“没有私心作怪,一切以全体业主的利益出发”,物业是盈利单位,让他没有私心是不可能的,总归是想 ...

这追求赢利不是私心,企业就靠经营赢利生存,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物业公司賺钱可以,但要按规定来,不可乱设收费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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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阿飞 发表于 2016-6-2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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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错了,应该是下面4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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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6-6-26 16:58
这追求赢利不是私心,企业就靠经营赢利生存,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物业公司賺钱可以,但要按规定来 ...

说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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