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 星期六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646|回复: 35

[KFS物业互动] 关于港城物业费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2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物业好像通知收物业费了,有几点疑问,请知道的朋友跟个贴
1、拿了钥匙,不入住也要交物业费么?如果要交,这个物业费怎么计算?
2、拿了钥匙,半年后入住的,物业费如何计算?
引用第13楼middle于2009-05-20 12:39发表的  :
不提物业费也没想到,一提到又想起个事,1.3元/平方米这个收费标准是否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



第十七条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后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可按规定标准的7 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责任。
物业公共服务费一般按月交纳,也可按合同经双方约定交纳。但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期限最多为六个月。


据对比可能我们的物业属于七级的。具体服务如下:

七级物业

七级物业

六级对比一下

六级对比一下
发表于 2009-5-2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middle) 的帖子

这个问题需要物业回答!

好像不入住不交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20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公主妈妈!
我也认为是这样,物业本身是提供服务,没享受到服务怎么会要交费呢?即使要交也肯定要打折计算。而且记得拿钥匙的时候售房处也说过,不入住不用交。

论坛里有物业的人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middle) 的帖子

物业说每天都看论坛的
昨天物业也开始上网,我们期待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规定:不拿钥匙不用交物业费;拿了钥匙不入住可是要交的,不管是不是已装修。
现规定请物业答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公主妈妈) 的帖子

物业啥时候上网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住也交,真是........不甘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澄江名邸) 的帖子

昨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的是公共服务,根据《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交付后未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费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去年没入住你们不是收的100%的物业费吗?是不是现在那其中30%可以退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7-6 05:21 , Processed in 0.111934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