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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重点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功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此新政的出台,也将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骗低保、骗医保、骗住房”等不正常现象。 《办法》要求全面加强救助申请家庭的信息比对。市民政局社会救灾与社会救助科科长程晔介绍,如今居民经济收入多样化,传统的入户调查方式已无法掌握低保申请者实际经济状况,因此,我市从2013年开始着手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目前,民政部门已经与公安、社保、房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对申请者的养老保险、公积金、车辆、住房等9大类信息进行全面比对,“通过信息比对机制,让真正困难的百姓得到救助,使公共财政的钱用在刀刃上。”由于我市将于2014年7月1日对低保进行提标扩面,最近,民政局工作人员正对全市7600多户低保户上报的各种信息层层审核,把好入门关口。 《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具体内容,填补了制度空白,强化了部门职责,加强了监督管理,明确了法律责任。《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一些分散的、临时性的、功能相近的救助政策和措施整合,减少制度的“碎片化”。因此,除了信息比对机制外,我市还将在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各类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平台,及时受理困难人群的求助信息,同时进一步强化“救急难”长效机制,对遭遇急难的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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