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777|回复: 7

没有房屋维基金的房子需维修,顶楼的住户单独承担维修费用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房屋维基金的房子需维修,顶楼的住户单独承担维修费用吗?

         
     求助各位大侠! 90年代初的房子,还没有建立房屋维修的基金。经调查,本小区的大部分屋顶都需维修,如落水管损坏、房屋的顶面漏水等。房管部门能否管一下?如重新建立维修基金体系、尽快维修。还是让顶楼的住户单独承担维修费用?还是因为是公共部分需要整个单元的楼共同承担?
发表于 2009-5-12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屋面个人认为,应属房屋的公共部分,维修费用,应是整个单元的住户分摊,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非顶楼用户不愿意承担,这需要协商解决,在协商不通的情况下,也只能顶楼用户自行承担顶楼屋面的维修费用。

如果没有维护基金,房管部门是不参与管理的。

请咨询868807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2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的建议。
   这个问题是个普遍现象。好像都以为您买的顶楼就应该自己承担所有维修费用。事实也是如此,一直承担着。关键问题是本单元的楼道有检修口(人行出入口),所有去顶楼安装、检修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窗的安装等,都上顶楼踩踏。导致漏水现象更严重。他们都说屋顶是公共的,大家都可以用的,但维修时却没有人这样认为。
   不知有没有先关的文件说明是房屋的公共部分,如属公共部分未交维修基金的,是否可以补交?原来的老小区都在改造,将来还要有物业管理。但在房屋维修上政府不知有没有相关的政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补交维修基金。不知是否行的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3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gush于2009-05-12 18:36发表的  :
       谢谢楼上的建议。
   这个问题是个普遍现象。好像都以为您买的顶楼就应该自己承担所有维修费用。事实也是如此,一直承担着。关键问题是本单元的楼道有检修口(人行出入口),所有去顶楼安装、检修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窗的安装等,都上顶楼踩踏。导致漏水现象更严重。他们都说屋顶是公共的,大家都可以用的,但维修时却没有人这样认为。
   不知有没有先关的文件说明是房屋的公共部分,如属公共部分未交维修基金的,是否可以补交?原来的老小区都在改造,将来还要有物业管理。但在房屋维修上政府不知有没有相关的政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补交维修基金。不知是否行的通?

我就住顶楼,如果下面的有人说房顶漏水啥的不关我事,那OK,你没上去过是没啥话噎你,不过要谁家在我房顶上装了太阳能要有什么问题,自己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情况,应该房管局出面解决一下,住是顶楼的人住的,但用却是同一楼道共用的!对顶楼的人是不公平!
   就目前国人的素质,估计达不到自觉承担这笔费用!特别是花园,天鹤,都是当时的拆迁小区,年纪大的一般都不肯出这笔费用的,曾听到过如是说:我们是**地方拆过来的,我做**我怕谁呀!
   老小区在改造就连这些问题一起解决了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4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gush,你所提的问题,我也不太了解,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为宜868807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的平改坡旧小区改造把这些问题一并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政府出台了这么一份文件,可能对你们有用。
城政发(2009)77号:第六条,建立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应急处理机制
市、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安排相应的经费,作为物业管理风险应急处置资金,专项用于弃管住宅小区共用设备设施临时运行管理费用。
这次政府加大了力度要管好整个江阴的物业,非常重视,包括新建的、老的、拆迁的、没人管的小区都在其中。从文件中可以看出,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是组长,房管局长是副组长,其他规划、建设、城管、园林、公安、人防、环保、物价、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监察、质监、街道办等都是成员。
楼主可以寻求你们所在社区的帮助。在这个节骨眼上,速度肯定很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6-26 13:14 , Processed in 0.675290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