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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类场所本周日起禁烟!最高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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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12月1日开始,如果在禁烟场所吸烟,你就会被罚20-50元;而禁烟单位如果有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或未划分禁烟区等情形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昨天下午,江苏省人大召开了《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专家表示,罚款如何执行还是难题,今后还将进一步出台细则。

  A哪些地方禁烟
  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室也不能吸烟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10个场所禁止吸烟。这10个场所分别是:

  一,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

  二,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三,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的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

  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

  七,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室内营业区域;

  八,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室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

  九,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

  十,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据介绍,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室内会议室禁烟,这还是首次。

  那么,哪些地方可以吸烟?
  《条例》规定3类场所可吸烟,但须划定区域

  《条例》规定,有3个场所可以吸烟,但必须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这三个场所分别是:

  1、歌舞厅、游艺室等娱乐场所;

  2、长途客运汽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

  3、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场所。
B违规有何处罚  个人在禁烟区吸烟最高罚50元   控烟行动不给力,单位和个人都要被处罚。   如果有单位未履行其的控烟职责,《条例》明确指出,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会被罚款的行为有: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的;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的;   应当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而未划定或者设置的;   吸烟区(室)未与非吸烟区有效分隔的;   吸烟区(室)位于主要通道的;   吸烟区(室)未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或者设置通风换气装置不符合要求的;   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的单位未设置醒目标志的;   吸烟区(室)未配置烟灰缸(盒)的;   吸烟区(室)未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控制吸烟宣传警语的。   对于在禁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条例》规定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有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任何个人都可以劝阻,并可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也就是说,今后在电梯等公共场所再遇到有人抽烟,你可以上前要求他掐灭烟头。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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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不掐{: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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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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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收了用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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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罚的话,得找多少人来看啊,没有足够的人,你罚的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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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上拉达 发表于 2013-11-29 17:18
你要罚的话,得找多少人来看啊,没有足够的人,你罚的过来吗

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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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9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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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阿飞 发表于 2013-11-29 18:52
好事

等待普及到江阴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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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长江阿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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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公共场所要禁止吸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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