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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私下签定‘期满5年再过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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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山高,前二天江阴日报登的:市人民法院法官指出,买卖双方私下订“5年后再过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吗</P>
发表于 2006-6-21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P>合同法明确规定:</P>
<P>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BR><BR>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R><BR>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BR><BR>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BR><BR>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BR><BR>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R></P>
<P>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只要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我认为就是有效合同。关于是否逃税,我想,还有一个定义,叫合理避税,二者有时很难界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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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2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违背了合同法了,第二条啊。属于逃税行为。法律不给予保障的,买家肯定会吃亏,这只适用于买卖双方是朋友、亲戚关系,5年的期限实在太长,这其中的变数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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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要爭了,人民法院的解釋都出來了。這不就是已經有了定論了么?還要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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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2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P>可笑,因为工作原因,虽不是律师,但必要的法律知识还是了解的,针对楼主的问题,我还特地咨询了我们单位的资深律师.</P>
<P>所谓逃税是指为了减少纳税义务而违反税法的行为.</P>
<P>而所谓的避税,不触犯现有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不健全,通过非违法的手段减轻税收负担,实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避税至少是非违法的.这和逃税是有本质区别的,即有没有违反税法.</P>
<P>楼主说的这种合同,首先有一点应该肯定,这是有效的.</P>
<P>其次,这种长达五年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是很有风险的.</P>
<P>最后,江阴报登出来的是江阴人民法院,而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罗嗦一句,我们公司有一个案件,问了我们地方法院的法官,又去咨询无锡中院的法官,结果居然相反.</P>
<P>法律是不执不扣的,但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每个人的业务钻研的程度也不同,不要太迷信了.</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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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3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P>原来如此.....</P>[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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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楼的没有错,又不是即成事实。我没有触到法律!他也不能找我[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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