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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2013年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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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新生入园登记的有序进行。根据《江阴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澄教发﹝2013﹞50号),结合城区实际,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现就做好今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规范有序组织新生招生工作。各园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和行动准则,依法招生,规范管理,确保辖区内3—5周岁幼儿入园,妥善安排好适龄新市民子女入园,努力办人民满意的优质幼儿教育。
2.实行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为确保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今年划片招生政策适用对象仅限小班新生。
3.坚持相对就近和公益性原则。各公办园根据辖区划片的范围,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在有余额的情况下,接收非城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城区“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入学。
3.实行新生预登记制度(试行),具体办法附后(附件一)。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施教区幼儿园学位。
4.规范办园管理。各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在满足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班额,按照规范办园要求进行招生。
5.明确新生入园年龄。幼儿新生(小班)入园年龄为: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
6.实行幼儿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也不得将幼儿是否参加亲子班活动、上托班和幼儿园招生挂钩。
7.规范收费。要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8.保障贫困家庭孩子入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应按相关政策做好免费入园工作,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孩子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园。
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同时由于今年是实现城区幼儿园划片招生的第一年,在实施过程在规定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可以通过公示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一:2013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新生入园预登记办法(试行)
附件二: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方案(试行)

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
2013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新生入园预登记办法
(试行)

一、预登记时间和地点
预登记时间:
2013年5月25、26日(星期六、星期日)。6月1日,有多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补登记(由幼儿园发布公告)。
预登记地点:各所辖片区幼儿园。
二、预登记对象
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
1.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幼儿园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幼儿园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4.城区“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
三、预登记查验材料
1.本地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登记证(儿童保健手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2.新市民子女: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登记证(儿童保健手册),澄江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派出所、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三证”。
四、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2013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区域)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
2.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不一致的,到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
3. 新生户籍地址在城区,父、母持有多套房产证的,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4. 新生户籍地址在城区,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且长期共同居住,并无其他房产的,由幼儿园核实后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5. 新生户籍地址在城区,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其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居民的子女,由拆迁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到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也可到即将安置新房的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6.孩子父母是当年从军队转业,或市级引进人才,父母无房产,凭相关证明(转业证明、人才证明等)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7.新生户籍地址不在城区、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住房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8. “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原则上到就近的民办幼儿园申请预登记,不划定具体的区域。
9.公办幼儿园在首先保障本服务区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有多余学位的,可以招收其他区域的适龄儿童或持有澄江街道“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10.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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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二:
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方案
(试行)
1、实验幼儿园东区:锡澄高速以东、人民东路以北、澄张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南区域。在户口、房产符合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的情况下,其他的可到丽都幼儿园登记。
2、第三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澄张公路接锡澄高速以东、东至新城东界、新华路以南至云亭界区域,同时接收敔山湾区域澄江街道户籍的幼儿。
3、要塞中心幼儿园本部:人民东路-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幼儿家长可按照原习惯选择相对就近的小荧星幼儿园本部、永安部幼儿园登记;阳光国际小区幼儿家长可自愿选择阳光国际幼儿园或要塞中心幼儿园登记。
4、要塞中心幼儿园华都部:芙蓉大道以南至云亭、南闸界区域。
5、天鹤幼儿园:人民东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延陵路以南、天鹤路接春晖路以东区域。
6、机关幼儿园文定分部:延陵路以南、天鹤路接春晖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朝阳关路以东区域。
7、花园中心幼儿园:东横河接延陵路北、文化中路以南、朝阳路以东澄江街道区域。
8、妇联幼儿园:文化中路以北、朝阳路以东澄江街道区域。
9、澄江路幼儿园:朝阳路以西、益健路以北、澄康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虹桥北路以东及延伸到滨江中路以北的鲥鱼港路以东、北至长江的区域。在符合户口、房产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的情况下,其他的可到虹园幼儿园分部登记。
10、实验幼儿园本部:东横河以北、朝阳路以西,益健路以南、澄康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区域。
11、少年宫幼儿园:文化西路以北、澄康路以西、澄江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区域。
12、远望幼儿园:澄江西路以北、虹桥北路以西、中山北路及延伸道路以东、北至滨江中路以北的鲥鱼港路以西、春麓路以东的左江岸花园小区的区域。
13、定波幼儿园:暨阳路以北、虹桥北路以西、中山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南区域。在符合户口、房产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的情况下,其他的可到虹园幼儿园本部登记。
14、北大街幼儿园:东横河以北、中山北路及延伸道路以西、锡澄运河以东、北至长江区域。
15、城中中心幼儿园:人民中路以北、高巷路以西、中山北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区域;暨阳路以南、虹桥北路以西、中山北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北区域。
16、澄江中心幼儿园:南街以北、青果路以西、中山南路以西、人民中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区域。
17、环南路幼儿园:南街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北、青果路忠义街以西区域。
18、辅延中心幼儿园:环城南路以北、绮山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南、朝阳关路以西、东横河以南、青果路以东区域。
19、城南幼儿园:芙蓉大道以北、花山路以西、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南、环城南路以南区域。
20、西郊中心幼儿园城西部、城郊部:锡澄运河以西至夏港界(原施教区)、滨江西路以南至南闸界区域。西郊中心幼儿园城西部、城郊部自行合理划分好范围,在首先满足符合户口、房产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的情况下,其他的可到新天地幼儿园登记。
21、英桥国际幼儿园:滨江西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至夏港界区域。
注:原夏港区域施教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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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澄江街道2013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澄教发〔2013〕69号文件《江阴市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城区实际,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做好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依法规范招生。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2.有序组织登记。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划定施教区,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妥善组织新生入学登记,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3.明确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澄江街道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二、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天)二天。上午8 : 30—11 : 00,下午1 : 30—5 : 00。
2、新生年龄: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登记对象:
(1)2013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学校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2013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学校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2013年5月31日前,江阴市其他镇(街道)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并长期实际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工作。
(4)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4、登记地点:上述第一、二、四项对象在城区相对应的施教区各学校;第三项对象在澄江街道教育科预登记(人民东路259号,澄江街道办事处大楼一楼112、113室)。
5、查验材料:
(1)城区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2)上述第三种对象须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3)新市民子女:户口簿、暂住证或房产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和澄江街道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三证”。
6、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2)新生户籍在城区,但户籍与父、母房产证不一致的,到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3)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持有多套房产证的,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4)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且长期共同居住,并无其他房产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其他房产证明,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5)新生父母无房产,但户口在施教区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其父母无房产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注册。
(6)新生户籍在城区,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其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居民的子女,由街道拆迁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到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也可到即将安置新房的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7)孩子父母是当年从军队转业,或市级引进人才,父母无房产,凭相关证明(转业证明、人才证明等)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8)新生户籍在其他镇(街道),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2010年5月31日前),并长期实际居住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自己经营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持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户口本等,到澄江街道教育科进行预登记,由街道教育委员会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妥善安置。
(9)新生户口挂靠在澄江街道的他人户籍上,父母户口、房产等均不在本辖区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到父母户口和长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注册。
     (10)新市民子女新生,应在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计划生育、公安、劳动社保部门出具的验证材料即“三证”,到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澄江街道办理点:文定路107号市民服务中心内)。
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统筹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招生制度和程序。一是正确宣传好,做好宣传和告示工作。各学校应于预报名前一周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二是正确操作好,在把握原则性的基础上,掌握灵活性,注意工作方法,做到主动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确保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登记入学。
2、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可以通过公示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3、新市民子女入学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阴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澄政办发〔2013〕35号)精神执行。登记报名时各学校要认真查验“三证”材料,做好登记工作,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按确定的施教区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
以上问题的解释权为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

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7日

城区小学施教范围情况说明
2013年城区小学施教区总体保持稳定,部分适当调整。一是城西小学建成投运,晨光实验小学施教区作适当调整;二是实验小学、城中实验小学本部部分施教区微调,所涉花园中心小学、虹桥小学随之微调;三是符合条件新市民子女入学学校区域适当微调。其他城区小学施教区基本不变。
一、本地新生施教区划分
1、实验小学(微调):君巫路以南,鲥鱼港接澄江西路至健康路以东,益健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
2、城中实验小学本部(微调):中山北路以东、人民中路步行街以北、高巷路接澄康桥以西、益健路以南,接健康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虹桥北路以西、暨阳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区域。
3、虹桥小学(微调):滨江中路以南、君山路和中山北路以东、暨阳路以北、虹桥北路以西接君巫路以北、滨江中路以南区域。
4、北大街小学:滨江中路以南、黄田港以东、东横河以北、中山北路和君山路以西区域。
5、大桥小学:黄田港以东、滨江中路以北、林场以西。
6、英桥国际学校:黄田港以西、滨江西路以北,西至夏港界区域。
7、晨光实验小学(微调):锡澄运河以西、滨江西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至原夏港施教区界区域。
8、城西小学(新增):锡澄运河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南至南闸界、西至原夏港施教区界区域。
9、要塞实验小学南校区: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向东接应天河以南、锡澄高速以西,南至南闸、东至云亭界区域。
10、城南小学:芙蓉大道以北、澄南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南区域。
11、环南路小学: 南街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北、青果路忠义街以西区域。
12、澄江中心小学:环城北路以南、中山北路以西,人民中路步行街以南、青果路以西,南街以北、锡澄运河以东区域。
13、辅延中心小学:环城南路以北、文定路绮山路以西、延陵路、东横河以南,高巷路、青果路以东(含青果路西以青果路命名的门牌号)。
14、花园实验小学(微调):滨江中路以南、朝阳路以东、接益健路以南接澄康桥以东、东横河以北接延陵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15、要塞实验小学:延陵路以南,文定路以东、澄南路以东,东起应天河向西接芙蓉大道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16、城中东校区:锡澄高速以东,南至云亭界、东至新城东开发区界、北至黄山区域。
二、新市民子女新生施教区划分
1、贯庄小学(微调):锡澄高速以东澄江街道区域,东横河以南、环城东路以东、绮山路以东,应天河以北区域。
2、要塞实验小学南校区(新增):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锡澄高速以西,南至南闸、东至云亭界区域。
3、城南小学(微调):芙蓉大道以北、绮山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南区域。
4、环南路小学(微调):环城东路以西,步行街、人民中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北区域。
5、虹桥小学(微调):滨江中路以南,锡澄高速以西、东横河以北,中山北路以东接君巫路至君山路以东区域。
6、北大街小学(微调):人民中路、步行街以北,环城东路以西、东横河以南,接中山北路、君山路以西,滨江中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区域。
7、大桥小学:滨江中路以北、黄田港以东区域。
8、英桥国际学校(微调):黄田港以西、五星路以北,西至原夏港施教区界区域。
9、城西小学(新增):锡澄运河以西、五星路以南,南至南闸界、西至原夏港施教区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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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阴市2013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2013年初中事业计划和《江阴市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今年我市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坚持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局长统筹协调。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和初一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相关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和小学负责辖区内各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填表、核查、张榜公布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
1. 澄江街道户籍的学生
澄江街道户籍的学生就读城区初中,基本条件是: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正常入学办理:
(1)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按所属施教区初中入学。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持有多套房产的,按父母现在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初中入学。
(3)户口只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4)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共有房产的,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无自有独立房产;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无独立房产)证明,经学校核实后按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
(5)城区内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居民子女,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按现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初中入学;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的,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原居住地或即将安置地所属的施教区初中入学。
(6)户口在城区,父母离异的小学毕业生,按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初中入学。
以上户籍、房产证时间均以当年5月31日前为准。
2.江阴本地非澄江街道户籍的学生
江阴本地非澄江街道户籍的学生就读城区初中,需符合以下条件:201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自住产权房,并持有合法的房产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自己经营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房产证、工作证明、社保等时间均以当年5月31日前为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妥善安置。
3.非本市户籍的学生
非本市户籍的新市民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需符合以下条件:201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固定的住所,并住满一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稳定的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自己经营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查验,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4.敔山湾实验学校招生对象为在敔山湾新城地区拥有自住产权房的居民子女,其中本市户籍的学生不受其他条件限制,非本市户籍学生需符合我市新市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天华艺术学校继续面向城区新市民子女开设两个公办班招收初一新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城区新市民子女小升初生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
6.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的入学,按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6月10日前,城区各小学第一次张榜公布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明细及居住地所处招生区域代码,并接受举报纠核。
6月20日前,城区各小学第二次张榜公布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明细及居住地所处招生区域代码。
6月22日,各小学组织毕业测试。
7月10日左右,城区各中学领取新生初录名单,并做好证件复核工作,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7月20日前,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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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计划招生。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13年初中事业计划进行招生,按省定标准控制班额,确保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办学能力相适应。
2.严格控制择校。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努力遏制择校现象。各小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免试就近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正面宣传,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优秀毕业生信息。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测试,不得以竞赛成绩或获奖证书为依据“择优”进行招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符合升学条件的学生,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
3.严格实行均衡分班。初一新生录取后,各校不得为编班而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笔试及竞赛活动,不得开设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等。
4.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各城区小学必须认真查验、核对毕业生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各城区中学必须按教育局指定时间和工作要求做好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本校施教区学生,退回应属施教区学校。
5.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行三环节公布:(1)城区小学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及户口情况要张榜公布;(2)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地段要张榜公布;(3)城区小学毕业生进入所属中学的名单要张榜公布。三环节公布过程中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1.从2012年起,南菁高中、江阴高中的分配生比例提高到80%;2013年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下降为15%,近三年内将逐步取消计划外招生。
2.在城区初中(不含英桥国际、天华艺校、敔山湾实验学校)就读的择校生、借读生、非江阴城区户籍学生,均不具备分配生资格,中考时不占用就读学校及户籍所在镇(街道)学校的南菁高中、江阴高中等四星级热点高中分配指标。
3.实行分配生资格年审制度。对按施教区正常入学的学生,经年审,入户入住未满三年、中考报名时户籍或监护人房产证不在该校学区内的(因城市需要而动迁的除外),将取消其分配生资格。

附件:江阴市2013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区域

附件:      

江阴市2013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区域(本地)

江阴高中(实验学校):锡澄运河以西,西至原澄江街道与夏港界,南至澄江街道与南闸界。该区域学生也可以自主选择英桥国际学校就读。
(对应区号:40、41、42、43、44、45)
暨阳中学:锡澄运河以东,韭菜港路以西,滨江中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滨江中路以南,虹桥北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环城北路以南,中山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
(对应区号:12、15、16、17、31、36、37、38、39、48、49、54)
南菁高中(初中部):中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含居住在江阴大院的“九五”现役军人子女)
(对应区号:28、29、30、33、34、35、46、47)
江阴高中(初中部):虹桥北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南,朝阳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朝阳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北;韭菜港路以东,锡澄高速公路以西,滨江中路以北。(含炮团、边检、人武部和“九五”现役军人子女)
(对应区号:11、13、14、18、19、20、21、53)
江阴一中(初中部):朝阳路以东,东横河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延陵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延陵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
(对应区号:22、23、50)
江阴二中:锡澄高速公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含在滨江派出所注册户籍的滨江新村、锦隆新村、杨市新村常住居民子女)
(对应区号:4、5、6、7、8、9、10)
要塞中学: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
(对应区号:24、25、26、27、32、51、52)
敔山湾实验学校:白屈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耙齿山、定山以西,迎瑞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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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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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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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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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蓝蓝 + 1 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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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研究{: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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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好评 +2 收起 理由
天蓝蓝蓝 + 1 认真个
随风飘逸 + 1 要开学了,还研究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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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木杈 发表于 2013-8-29 21:21
继续研究

研究好了吗?: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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