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新生入园登记的有序进行。根据《江阴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澄教发﹝2013﹞50号),结合城区实际,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通过,现就做好今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规范有序组织新生招生工作。各园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和行动准则,依法招生,规范管理,确保辖区内3—5周岁幼儿入园,妥善安排好适龄新市民子女入园,努力办人民满意的优质幼儿教育。 2.实行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为确保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今年划片招生政策适用对象仅限小班新生。 3.坚持相对就近和公益性原则。各公办园根据辖区划片的范围,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在有余额的情况下,接收非城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城区“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入学。 3.实行新生预登记制度(试行),具体办法附后(附件一)。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施教区幼儿园学位。 4.规范办园管理。各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在满足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班额,按照规范办园要求进行招生。 5.明确新生入园年龄。幼儿新生(小班)入园年龄为: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 6.实行幼儿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也不得将幼儿是否参加亲子班活动、上托班和幼儿园招生挂钩。 7.规范收费。要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8.保障贫困家庭孩子入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应按相关政策做好免费入园工作,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孩子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园。 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同时由于今年是实现城区幼儿园划片招生的第一年,在实施过程在规定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可以通过公示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一:2013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新生入园预登记办法(试行) 附件二: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方案(试行)
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
附件一:
一、预登记时间和地点 预登记时间: 2013年5月25、26日(星期六、星期日)。6月1日,有多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补登记(由幼儿园发布公告)。 预登记地点:各所辖片区幼儿园。 二、预登记对象 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 1.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幼儿园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英桥国际幼儿园按施教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4.城区“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 三、预登记查验材料 1.本地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登记证(儿童保健手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2.新市民子女: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登记证(儿童保健手册),澄江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派出所、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三证”。 四、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2013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区域)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 2.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不一致的,到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 3. 新生户籍地址在城区,父、母持有多套房产证的,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4. 新生户籍地址在城区,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且长期共同居住,并无其他房产的,由幼儿园核实后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5. 新生户籍地址在城区,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其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居民的子女,由拆迁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到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也可到即将安置新房的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6.孩子父母是当年从军队转业,或市级引进人才,父母无房产,凭相关证明(转业证明、人才证明等)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7.新生户籍地址不在城区、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住房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8. “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原则上到就近的民办幼儿园申请预登记,不划定具体的区域。 9.公办幼儿园在首先保障本服务区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有多余学位的,可以招收其他区域的适龄儿童或持有澄江街道“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10.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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