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星期日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长江中奥

[小区故事] 管理规约(草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文基本都是对业主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补充上物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和义务
举例来说,物业可以要求业主准时缴纳物业费,车位管理费,但是也有义务工步各类费用的明细,并且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
收钱不干活了,最后怎么来处理,针对物业前面这么多年经常拿了物业费不干活的情况,是否需要设定某些奖励惩罚或者也可以叫做绩效考核制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又称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及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这是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文件,它一般由管委会依据当地政府统一制订的示范文本,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在业主大会上讨论通过后生效。一般来讲,物业入住率达到30%以上,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同意就可签订业主公约并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物业内所有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公约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公约是业主自己制定的共同行为准则、不涉及物业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合同则是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契约,契约中要明确物业公司的责任、工作达标的标准及不达标如何处理的条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门卫有人在那里敬礼了,南大门昨天晚上敬礼的小伙子,低着头,不看人,余光瞄到有人车经过,就敬一个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看到32单元草地上那辆车又停上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蟾桂 于 2013-3-14 20:28 编辑
沉舟 发表于 2013-3-14 10:57
十、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 ...


物业损坏
这句话有好几层意思,一个是主体“物业”动词“损坏”但没找着宾语
另一个是不是主体“物业”,受到损坏啊?这意思啊?

一句话如果看了令人产生歧义,那么是不是应该修正到没有歧义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随风飘逸 + 1 咬文嚼字的兔子!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随风飘逸 于 2013-3-14 21:18 编辑
蟾桂 发表于 2013-3-14 20:26
物业损坏
这句话有好几层意思,一个是主体“物业”动词“损坏”但没找着宾语
另一个是不是主体“物业 ...

        “物业”指的是房屋、道路、绿化、围墙、电梯、供电设施、景观等等有形财产,在这里是宾语不是主体,只是应该加个“被”字,物业被(某业主或某几位业主)损坏,这里主体省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沉舟 于 2013-3-14 21:50 编辑
蟾桂 发表于 2013-3-14 20:26
物业损坏
这句话有好几层意思,一个是主体“物业”动词“损坏”但没找着宾语
另一个是不是主体“物业 ...


你说了有两层意思可都没解释通,说明不是有歧义,而是你没看懂,因为这段句子确实太长,有好几个并列主语,用分号隔开的。当然我是理科出身的,只能班门弄斧的分析下,大致能理解了就行。

还是前面提到的:“物业”这个词的概念要搞清楚,绝不是指“物业管理企业”。

十、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业主却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以上两种状况都是该段的主语)  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或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承担。

物业损坏(自然损坏或被损坏)到了已经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程度的
物业损坏(自然损坏或被损坏)到了有可能会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程度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随风飘逸 + 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蟾桂 发表于 2013-3-14 20:26
物业损坏
这句话有好几层意思,一个是主体“物业”动词“损坏”但没找着宾语
另一个是不是主体“物业 ...

兔子,你不是不理解,是你在有点吹毛求疵了
所以,这样的辩论是多余了
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夏小天 发表于 2013-3-14 22:01
兔子,你不是不理解,是你在有点吹毛求疵了
所以,这样的辩论是多余了
哎~~~

兔子是大智若愚--装憨!: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5-19 03:24 , Processed in 0.091717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