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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评估] 春晓路106号店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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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晓路106号店面评估,两间店面,75平方
发表于 2013-1-2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路是在啥位置?没听说过么,只听过春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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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说中外滩附近吧,海关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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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纯店面吧?是几楼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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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智 发表于 2013-1-31 15:36
是纯店面吧?是几楼的房子?

4层楼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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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两间纯店吗?朝南还是朝北的?土地性质是划拨,还是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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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智 发表于 2013-1-31 16:31
是两间纯店吗?朝南还是朝北的?土地性质是划拨,还是出让?

是纯店面,朝南的,不懂什么是划拨还是出让,反正房产证土地证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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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土地证使用权面积上面,[使用权类型]一栏标有,目前出让土地可以买卖过户,划拨土地暂不能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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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智 发表于 2013-2-2 15:18
在土地证使用权面积上面,[使用权类型]一栏标有,目前出让土地可以买卖过户,划拨土地暂不能买卖过户。

1.如果属于 城镇住宅 房改房等私人住宅 房产转移后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在不变更划拨性质的情况下 不需补缴出让金 但需缴纳 土地收益金2.其他划拨使用权 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 变使用权性质划拨 为出让就可以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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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房确实是这种情况,但商业用房目前却并非仅补缴土地出让金那么简单,目前江阴还没有很明确的政策出台,所以暂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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