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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一村四期的物业贴出了一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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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8日,内容大概如下:

自5月20日起,大桥物业正式进驻,自11月1日起,对小区车位按每车位500元/年收费。本人查阅了一下《物权法》有关条文,认为该物业公司进驻和收取车位费两项行为违法。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管理人员,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而该物业公司进驻,我作为该小区住户没有接到是否同意其入驻的通知或询问,其他住户是否知晓此事,本人不得而知,请问物业有上述过半数同意的证据吗?

另外,对小区车位收车位费,同样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而物业是在未经住户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贴出缴费通知,对车位进行划分,请问物业你有没有业主过半数同意收费的证据?

对物业公司上述行为,请相关权威部门进行了解,并对此进行认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请有关部门坚决取缔,为百姓维权!



回复意见  物价局:  根据<<江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笫十八条,拆迁小区、改造老小区等车辆停放服务费,由物业公司收取使用,地面停车位按无锡市停车收费规定为100元/月.辆。(物价局 于 2012-11-7 9:07:47 反馈)


住保房管局:  你好!据了解,大桥一村属于半开放小区,为了加强对小区管理,经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大桥物业服务企业多次协商决定,双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路面停车位每月每位50元,由大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收取。感谢您对物业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住保房管局 于 2012-11-12 15:20:54 反馈)

满意度
发表于 2012-11-1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住保房管局 于 2012-11-12 15:20:54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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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3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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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4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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