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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消费强收酒瓶费 一个“XO”瓶要收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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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吧喝酒遭遇霸王条款屡见不鲜。8月底,市民小张与朋友就遭遇了类似事件。近日,经江阴市消委会调解,酒吧最终同意小张带走留存的8瓶酒。

    据了解,8月23日是中国传统节日“七夕”节,家住长泾的消费者小张和几个朋友一起相约到某酒吧进行消费,当晚共消费16瓶“XO”洋酒,喝了8瓶,剩下8瓶。小张买单后想把剩下的酒带走,但酒吧服务员表示不可以,称如果要带走的话,还要收取酒瓶费每个300元,共计2400元。小张出于无奈,只能把剩下的酒存放在酒吧等下次再消费,酒吧则出具了存酒卡。回家后,小张越想越不是滋味,觉得自己已经买单付清了全部酒钱,而酒吧强制回收酒瓶,并且还要收费,根本没有道理,该酒吧的行为不是霸王条款么?第二天,小张向江阴市消委会进行电话投诉,要求酒吧将洋酒退还给他。
    滨江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认真积极调查核实,联合工商监管执法人员,并邀请国际洋酒协会对消费者留存的8瓶酒进行了鉴定。经鉴定,确认该洋酒属真品。滨江分会联系组织双方进行协调,经调解,酒吧最终同意消费者小张带走留存的8瓶酒。
发表于 2012-11-5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挺阔气,一顿就准备了16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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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天河 发表于 2012-11-5 18:52
挺阔气,一顿就准备了16瓶

不是一般的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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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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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吧成屠宰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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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宰人没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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