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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搭客惹出大麻烦 两老头相撞伤了搭车的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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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位老头相撞,伤了搭车的老太。这样的纠纷可怎么解决?日前江阴南闸有关部门通过人民调解,让一起车祸难题顺利解决。

  原来不久前,顾某骑电动三轮车去南闸医院体检后准备回家,正好碰上同村邻居程某,程某便要求搭顺风车带她回家,谁知在行驶中车子与耿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耿某、程某跌地受伤。经认定,耿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顾某次要责任,程某无责任。

  经医院诊断程某为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右肺部挫伤有积液,经住院手术治疗15天,出院后也只能躺在床上需人护理。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与休息后,三方相约一起来到南闸交巡警中队调解。调解员老陈和小耿计算出程某的医疗、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共14821元,因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根据规定按事故责任分摊,耿某要承担程某的医疗、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营养等费用10375元,顾某承担4446元,在听到各自要承担的费用后,顾某说好心带她回家,现在还要赔钱,他这个75岁的老头子上哪里去弄钱,要是被家里小辈知道了,会被骂死的。耿某说我也没钱,我今年74岁,每月也就靠政府几百块钱的低保费度日。受伤的程某无奈地暗自落泪。

  都说没有钱,怎么解决这桩赔偿纠纷呢?考虑到老年人赔偿能力确实差,提出能否让他们的子女来帮着承担一些,但是两位老人碍于面子,不想让自己的子女知道。于是老陈和小耿先做耿某的工作,让他提供儿子的手机号码,由调解员与耿的儿子联系。老陈要耿某儿子换位思考,经过劝说,耿某儿子表示愿意替父亲承担赔偿款项。接下来又做顾某的工作,程某也表示不想为难好心人,最终顾某找人借了1500元钱给程某。三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真是,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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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头老太,比年轻人懂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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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电动三轮车也蛮危险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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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七十多的老人家了,这个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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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需要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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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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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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