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 星期六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21|回复: 5

改嫁的母亲由谁来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8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委出资,敬老院里安度晚年   


  何某没想到,年轻时的草率为日后的赡养埋下了隐患。亲生子女对母亲不问不顾,导致了她老来无依。昨天下午,记者从司法局获悉,经过调解,老人已经被安排住进了敬老院。

  因为家庭贫寒,何某早在多年前便与丈夫离婚,抛下了一子一女。改嫁后,何某并没有再生育,对于自己的两个亲生子女也很少关心照顾,几年后更是断了联系,两兄妹一直是由父亲抚养长大。

  3年前,这个断了多年音讯的母亲突然回来了。原来何某的现任丈夫去世后,在夫家呆不下去了,只能又回到以前的家。念及何某毕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儿子收留了下来。对此,父亲和妹妹也没有异议。就这样,在母亲出走30多年后,一家人又团聚了。

  好景不长,两年前父亲因病去世,由于给父亲治疗花去了不少医疗费用,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父亲去世后母亲由于性格乖戾,与儿子的矛盾越积越深,与女儿关系也不好。

  今年上半年,何某多次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给子女制造了许多麻烦。今年7月,何某回到改嫁后的夫家,但却遭到了对方拒绝。到自己亲生的儿女家,亲生子女也不肯收留。无奈之下,何某找到了第一任丈夫所在的村委,要求以五保户的身份入住镇敬老院。

  村调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何某子女沟通,每次都无功而返。按照民政部有关规定,有子女的老人并不属于五保户的范畴,调委会工作人员只能反复做其子女的思想工作。但由于兄妹二人的家庭经济、母子情感等方面因素,未能说服两兄妹。

  为了不使已经破碎的母子亲情进一步恶化,调解人员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并不建议何某起诉自己的子女,而是在调委会与民政科的主持下,村委与何某订立了遗赠抚养协议,由村委出资将其送往镇敬老院,又重新给了何某一个安身之所。而兄妹也承诺,每月都会去敬老院看望自己的母亲。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得个孽了。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子女的责任难推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评说    这位母亲似乎以前做得过了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真不好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30 08:43 , Processed in 0.195935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