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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新政:献血者用血费用可在省内任何城市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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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往,南京献血,江阴使用,报销必须去南京。从8月1日开始,就不需要来回奔波了,献血者在省内用血,在全省任何一家城市都可报销。

昨天上午,市民朱源来到市红十字血站,报销了500毫升的血费,省内异地用血报销规定施行后,他也是江阴第一位享受新政带来的便捷之利的江阴市民。原来,他曾在南京献过 500毫升全血,其母亲在人民医院用血700毫升。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偿献血者有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 毫升),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很多献血者可能在多个城市献过血,当他们需要报销用血费用时,就需要在城市间来回奔波,很不方便,也打击了不少无偿献血者的献血热情。

根据卫生部最新要求,江苏省从8月起率先在全省13个城市实现用血费用“一站式”报销。这意味着今后江阴的献血者在省内其它城市手术用血,可直接在用血地报销费用;或者其它城市的献血者在江阴用血,即可在江阴当地报销。这样一来,报销周期可以缩短,而且免去城市间奔波之苦,大大方便了献血者。

另外,新政规定,血费报销应遵循“献血在先,用血在后”的原则,以出院发票日期为准,当天献血也应视为献血在先。用血异地报销时,市民必须要带齐发票原件、用血清单、献血证、身份证、关系证明等材料。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大学生啊,义务兵啊,志愿者啊,你们的血不能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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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血量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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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的  就一个   抽干你的血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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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源紧张   要是偶得病需要用血咋办{: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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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不是说无偿献血者献血500毫升就可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的么{: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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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4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提高了。希望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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