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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证据调解陷困境,调解员苦口婆心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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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谢谢你们,没有你们的耐心调解,补偿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手。”昨天上午,外来务工人员马某握着调解员黄满良的手不愿松开。

  2个月前,庄某驾驶中型自卸车撞到横穿马路的行人马某,造成马某跌地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马某经医院治愈出院后,与庄某共同向交巡警市区二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人民调解。

  调解员黄满良和同事在第一次事故纠纷调处时,发现马某的医疗费中只有用药清单而没有发票的费用有3600多元,90天误工也没有证据材料,遂告知双方待备齐所有证据材料再来调解。

  隔了一周,马某补齐了医疗费发票共8017元,双方再次来到调解室。由于马某刚到江阴打工才3个多月,属于那种季节性的临时工,没有事故发生前3个月的工资单,按规定提供不出任何证明的误工费,只能按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赔付。由于马某提出了除医疗、误工费外再给2万元的要求,庄某认为马某漫天要价不能答应。双方互不相让,最后不欢而散。

  又过了十多天,马某由朋友陪同来找调解员,诉说自己的不幸:原想出来打工赚钱养家,不料到江阴不久就出了车祸身体受伤,精神负担很重,只想早点解决好回老家休养。随后,调解员约谈庄某,指出应考虑伤者在事故中造成骨折,以及每天38元的误工费确实偏低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最终在调解员几轮劝导下,双方各作让步,达成了协议:由庄某除承担马某的医疗、误工费用12017元外,再一次性补偿6000元。
发表于 2012-5-2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调解工作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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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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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累,但却最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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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是细胞,细胞健康了,社会才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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