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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泣血提醒大家,2009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已无权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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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的物业费用,已过法律有效期,物业公司无权索要。我以自己这两天的亲身经历,泣血提醒大家,不管你多么有理,他们(一男一女)承诺你的多么好听,你们都不要理他们,直接请出门。尤其不要自以为有理写什么书面说明,说明拿到手,目的达到,他们就翻脸。大家吸取我的教训,问题是要解决的,书面说明让物业自己写好盖章,你再签字付钱。
    我如果不想解决问题,也不会按他们的要求写这份说明;反观物业 ,出尔反尔,那女的,面对自己的食言,面无愧色,那个理直气壮哦,如果不是说明的内容我还记得,简直我都要怀疑自己隔天是不是听错了。
     这样的物业,是毫无诚信可言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我每天都自己来顶,一家公司,从上到下,言而无信,太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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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出了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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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永安物业公司顶住压力,肩负着全体业主的期望留了下来,继续为我们大家服务,我觉得应该好好想一下如何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缓解双方的矛盾,真正为业主着想。新的一年开始了,物业公司应该把主要精力用在解决以前的遗留问题,从小到大,从易到难,一件一件去做,给每一个投诉过得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不是想着收钱,业主的困难解决了,我想应该没有人会拒缴物业费的。一家真正为业主着想,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的物业公司,谁会不喜欢,谁都希望它永远别走。希望能找到问题根本之所在,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行业,你的服务顾客满意了自然会付钱,一份付出一份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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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同事,亲戚住在花园小区的,寿山路百合苑的,那边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都非常好,逢年过节大家都送东西给门卫保安,将心比心,我相信没有人愿意做冤家的,每天开开心心出门不好吗?做了冤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一出门就坏了一天的心情,有何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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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erry0315 于 2012-3-10 09:49 编辑

   
    要说我和物业提了什么要求----我就要求他们实现承诺。一个人廉耻之心总有的,我若无理,我也不会到这里来发帖提醒大家。关键物业手段太卑鄙了,这个情况,绝不会争对我一家,大家看看到底谁无理。希望大家互相转告。我是3栋702的,我若有错,你们也可以鄙视我。
    2009年我家公用水管漏水,封的顶和墙壁都坏了。一个水电工来用手拧了下接口,说好了。重封顶抹墙,结果还是漏。2010年收物业费,工作人员很负责,马上派人来修了,原来水管上有个沙眼。并在收据及自己的收费登记簿上注明了,2009年的物业费就抵消了。坦诚的讲当时的收据后来没有保留(谁会想到呢),但他们本子上肯定有原始记录,我看着写的。
    2011年,有律师还是法院?来了解情况,物业公司通知我补交费,说工作人员的决定不能算数,被开除了。所以连带2011年的物业费就僵着了。我的要求很简单,后面的费用我不想赖,但你说过的要算数。
    今年3/7日,一男一女来我家,当我的面给领导打了电话(所以我说从上到下无诚信),说领导也同意按以前的办,2009年抵消,把2011年,2012年的交了(事后才明白都是表演),我说2011年可以交,2012年目前状况一会做一会不做,现在就交不现实,过几个月再说。我按他们的要求写了说明签了字“2009年因房屋漏水,维修费抵2009年的物业费”,要求他们盖公司章,明天来收2011年的钱。
    快看川剧大变脸--3/8日妇女节,我都没出去,特意等的。结果女的说,公司觉得这是房屋公司的事,只能给我打折,不能抵消。我当然质疑她你昨天怎么说的?他们两说昨天就答应撤诉,没答应你抵消,只是帮你去申请。那女的,真的是理直气壮一脸无辜,说我听错了,争了几句没意义就走了。我当时就觉得怪怪的--走了?在别家挺会磨得呀,不像来收费倒像来通知我一声而已,事后才明白--目的达到了,早过了法律追诉期的事情,他们重新拿到了证据。你们说物业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吗?当年换树现在换脸,涉及到钱,怎能相信换个经理就像换个公司呢。
    我知道小区维护处处缺钱,这届的业委也很认真负责,最近论坛上还是暖融融气氛不错的,所以我更急着想把2011年的钱给交了。结果 物业公司真是给我上了血淋淋的一课---对他们来说,收以前的物业费比收现在的物业费有意义,这背后的含义你们琢磨。
    这件事我若有错,就错在认准了一个死理“你说过的话就应该算数,否则你让我如何相信你”,但我若诚心赖你钱,会给你机会这么耍吗?我真是诚心解决问题,才上了你们的当。反观物业,你们用了哪些手段?不寒人的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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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的物业费请12月底上我家来收,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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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的物业费请12月底上我家来收,特此通告!!!我认为此要求比较合理。物业先练好自己的内功,再想着人家口袋里的钱。合理的服务和费用我想所有的业主都会出。前几年我都交了,但今年要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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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2012的物业费还真是不能早交了,付掉了以后要是永安真不干了撤走了,这个钱的事就麻烦了。
对现在这个物业也认识得比较清楚了,干活百般推托、收钱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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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12月底来收比较合理!干好了,大家不可能赖这笔费用,将心比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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