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置顶贴中江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简介(2012年最新版)(http://bbs.jy51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2706&extra=page%3D1)的第四条有详细介绍:
四、还贷提取 (一)、转账偿还购房贷款 1、购房贷款合同。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购房借款人首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4、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5、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承诺书(办理还贷业务时在公积金中心填写)。 6、中心出具转账支票,由职工交至银行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职工不得进行套现或分期偿还,否则中心不再为该职工办理偿还购房贷款业务。 (二)、提现偿还异地购房贷款 1、购房贷款合同。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购房借款人首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还贷明细、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4、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5、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承诺书(办理还贷业务时在公积金中心填写)。 6、借款人未遵守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用于偿还贷款的承诺,中心不再为该职工办理偿还购房贷款业务。 注意事项: 1、偿还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2、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