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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故事] 不要急于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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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城市建设配套费已列入房价中,可向开发商索要物价局的核价文件看,其中已包含了城市建设配套费,这样再问购房者收取,属于重复收费。 第二,单元门及入户门属于向消费者出售的产品中的一部分,既然产品售价中已包含,那么其中的一个零件再收费,实属难以解释。第三,装修保证金要收2000元也是没有收费依据的。第四,未贷款客户是不需要交纳他项权证的,因为压根儿不需办理他项权证。第五,如果"两代居"购房者办理一本房产证的话,则只需交一本房产证的办证费,而且该证可以自己到行政审批中心去办理,不用交代办费给售楼处。第六,水电费押金也没必要交2000元之多。
以上是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各住户的交费清单中的疑点。[s:201]
发表于 2009-1-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派我们领导(也就是飞老大等斑竹)把这件事搞定! [s:198]  [s: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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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3和6项,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不过,我已经全部交了的,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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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还要交2000的装修金,一年后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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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物价局投诉   买房子已经很不容易了  还要巧立明目收费   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s: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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