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1069
- 性别
- 保密
- 金币
- 枚
- 贡献
- 点
- 威望
- 点
- 好评
- 分
- 宝石
- 颗
- 团队工龄
- 月
|
请问业委:
1.选聘YA物业小区重大事项,经过小区二分之一业主同意了吗?……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选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宜必须二分之一以上业主的同意。
你们为什么不把各个物业公司(包括港鑫)的要求,作一公示让业主自己选择呢?
记得以前选聘CZ物业成功,这里面也有你们很大一部分功劳---你们拼命游说这个物业的好:我们特意去考察过了,这个物业蛮好的!大家出于对你们业委的信任能不选这个阿斗吗?
难道你们在选聘物业的问题上,还想重复以前选聘CZ物业的错误吗?(也许你们会说与业主素质有关,但是新物业新气象,一场大雪和几个月的无动于衷情,就彻底浇灭了我们业主对他们物业的期望,试想同样是来投标被你们所抛弃的港鑫在LD,一场大雪让业主纷纷主动缴纳物业费---见LD俱乐部业主发帖。
对此本人也奉劝YA物业在没有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认可之前不要轻易进驻,否则你们有可能为了物业费问题,将成为CZ第二,这对于你们来说损失的是金钱和声誉,而对于我们MYJ将进入一个更大的沼泽。
2.你们在选聘物业时,同三期沟通过了吗:选同一物业,还是二个物业,。因为好象三期的物业用房和终端设备(包括监控设备)都在我们一,二期吧!这里也要尊重三期的业主态度吧!毕竟选二个物业,终端设备割接对于三期来说成本太大了一点吧!----当初由于物业用房和终端设备以及三期业委没成立的原因, 选聘物业时根本没有征求过三期业主意见,以致于三期管理的更糟这是事实吧!
3.这个常州物业,就这样让他一走了之吗?你们收取的保证金和订的三年合同呢(不要说没有订合同啊!如果合同都没有订的话,那我们业主可要认为是你们渎职了,你们业委也没有资格再代表小区业主了)?-----最起码要扣除他的一部份保证金并把小区设备(如监控设备)修复正常,-----告诉你们业委,有证据表明,所有现有监控设备(包括三期的)在LJZ时代都是正常的,并不是象“三期啊”所说的:开发商提供的探头都是坏的,吃的是灯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