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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物业不会消失的,我们只是担心KFS和物业一起“消失”--发个新帖提醒下,而且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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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uote:引用第12楼物业于2008-10-09 16:06发表的  :

尊敬的业主您好!
1、关于电瓶车充电收费达成25元一个月。(在论坛已解释)
2、二期装修要交200元电梯使用费,我们已经交了维修基金,怎么还要收这个费(维修基金是在园区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时才可以申请使用的)
3、装修工人要办出入证要收10元的问题。(我司的出入证是办理A、B两证,便于园区施工人员管理)


物业这算解释?
那以后我不叫物业费,解释如下:

1、关于物业费达成1元一个月。(在论坛已解释)
2、我们已经交了好多不合理收费(很可能会被赖掉),可用于充物业费,怎么还好意思收这个费
3、物业费使用需要定期公示账单的,便于业主监督---当然了解多半是亏损的,建议去找KFS要--挡多少箭要多少钱
发表于 2008-11-24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裝修工人的錢  裝修公司出的  我們不出的 [s: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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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廷的物业费是1.2元/月/平,含电梯的电费。长江的物业管理费是1.35元,服务的内容应该会比我们还要多一些。但圣廷作为奥园在江苏的示范单位,应该不会差的。第3点,公示是应该的,但后面的话我没看懂,该KFS承担的我们绝不会逃避,甚至会做的更多。至于提醒,论坛里的每一个新开贴我都会看,所以楼主尽管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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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站在对立面,三方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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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LS
的话值得品味 [s: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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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和谐互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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