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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灿烂

[KFS物业互动] 作为业主,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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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9楼(随风飘逸) 的帖子

好专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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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楼(蟾桂) 的帖子

吃过这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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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1楼(随风飘逸) 的帖子

这碗饭是什么饭?[s:513][s: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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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灿烂) 的帖子

一看前面几个字
我以为是丹顶鹤的故乡来了~~[s:499][s: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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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0楼(蟾桂) 的帖子

引用第11楼随风飘逸于2011-05-07 23:40发表的 回 10楼(蟾桂) 的帖子 :
吃过这碗饭。
已经发现了,随版对啥都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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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3楼(夏小天) 的帖子

那个丹顶鹤的歌谁唱的?开头有一个女孩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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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费肯定要交,保洁绿化不容易。
车位管理费如果像这样的状态继续下去,那肯定不交。
一事归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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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随风飘逸于2011-05-07 23:05发表的  :
                    其实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维修是两会事,物业管理费是交给物业公司用于日常物业管理的,并不用来维修房屋,维修房屋的责任也不在物业公司。我们的商品房在交房后的五年内,由开发商包修,过了五年就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来维修,这个基金是你在购房时就交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上交到房管局专门管理,用于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维修工作由房管局的维修队来承担。维修基金的使用以每个单元为核算组,所以这个单元某一户需要维修时要由这个单元过半数的业主签字同意,当这个单元的维修基金使用完了的时候,就要这个单元的业主再次筹集缴纳,如不缴纳就不来维修。
        所以把房屋维修方面的问题归罪于物业公司是一种误解,物业公司既不管理维修基金也不承担维修工作,只是帮助业主申报维修。
        我们长江的业主以后也会遇到这类问题的,因为房屋维修主要是屋面、外墙等部位,当维修基金使用完了的时候,如果有个别非顶楼的业主觉得自己没什么报修过,拒绝再缴纳维修费,也很麻烦的。

虽然灿烂老师没有把交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混为一谈,只是正好举的事例涉及房屋维修,哈哈,但还是谢谢随版的对两概念的专业解释。

物业有不足,我们要监督、建议。
物业烂了,我们可以撤换物业公司
不缴纳物业费,只会恶性循环,最终物业撤走,留下烂摊子的话就没人肯接手。
很多人担心自己缴了物业费后,老物业撤走了,那样可能要缴纳两次物业费。
因此最好物业费缴纳时间最好调整到物业合同到期之后的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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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7楼(沉舟) 的帖子

如果新物业进来,肯定要与老物业算清经济帐的,不然不会接手的,所以业主也不必担心重复缴纳物业费的问题。只是住到商品房小区,要有一定的素质,就是要遵守政府出台的有关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该行使的权力要充分行使,该承担的义务、费用要充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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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交接不清的也很多的
而且如果前物业恶意把钱都花了(当然它也有帐可循),后面的物业就不敢进了,或者进了也无法开展工作。会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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