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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卫生部副部长:领驾照登记捐器官现在只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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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昨日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4月25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器官捐献有严格的程序,仅仅在驾照上登记愿意捐献器官,目前并不具备真正的可行性。

    据省市红十字会介绍,器官和遗体捐献,必须要经过公证,而且要经过家属的同意。如果没有这些程序,是不可能实现捐献的。

    显然,如果驾驶人仅仅申领驾照时同意捐献器官,那么即便发生死亡事故,谁也无法取走其器官和遗体。由此推断,所谓的“领驾照捐器官”,目前不过是一个宣传手段而已。

    据悉,辽宁省已登记备案的捐遗者有4600余人,已实现意愿捐献者260多人。
发表于 2011-4-2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概念问题将来会越来越清晰 [s: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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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捐献器官 说实话我能接受 那时候人都死了留着干嘛
只是活着的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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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恋空婷) 的帖子

只句话说得太对了,活着的人是接受不了的 [s: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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