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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KFS索要入伙费是否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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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4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三期业主,今日收到KFS的入伙通知书,索要入伙费,请问以前和本期的业主们有没有这回事?很多地方已经明令禁止征收入伙费,不知在江阴是否合理合法?KFS是否站得住脚?
发表于 2010-12-24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入伙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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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包含:
1. 物业管理费1.2元/月/m2,收12个月;
2. 装修保证金2000元;
3.代收代缴水电600元;
4. 城市建设配套费50元/m2;
5. 维修基金:60元/m2;
6.垃圾清运费:3元/m2

2007年105号《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里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这是广东的。

我认为:城市建设配套费应该计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而不应该另外收取!
再说了:假设我现在不打算装修的话,那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还有水电费不白交给他们那么长时间?凭什么要先收取而就不能等到申请装修或者入住的时候再收呢?

请问一期、二期的兄弟姐妹们,是否交过?又交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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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早交过了。。。
[s: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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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电费是自己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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