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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如果有老租户优先条款,我觉得《规定》实施肯定会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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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声明,我是2006年入住的,不是新住户。
但是我觉得如果有老租户优先条款,新用户如果没车位,那这个《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夭折,因为新住户和没有抓到阉的业主会以不公平的理由(他们今后的车位希望会很渺茫)加以坚决抵制。
相反,如果取消老租户优先条款,那么新住户和没抓到阉的业主会因为第二年还有希望而勉强接受。
公平的才会是受欢迎的,为了《规定》的顺利实施,坚决抵制老租户优先条款!!
发表于 2008-9-6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物业和业委重视一下,能否先调查一下原先老租户是多少户,还留有多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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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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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季,你再仔细的看一下,如果决的有问题,再具体的针对哪一条提出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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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里的版主厉害啊,我的坚决反对停车收费霸王条款你们都屏蔽了!!!,怎么心虚啊???你们屏蔽一天我发表一天,现在连点反对的意见你们都删,哈哈你们厉害牛比!!!,哪天我会把这事贴在小区门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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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bobstatn1:我是业委会的,我知道你有担心,但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即便你现在没买车,今后我们还是有车位安排的,但前提是一户只能保证一个车位。有机会我们可以面洽,当面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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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收费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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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三村(1,2期)车辆管理规定》于2008年8月26日---2008年9月2日在新华三村(1,2)期依法公示,不同意者没有超过法定户数,按有关规定,本管理规定于2008年9月3日依法正式生效!
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业委的同志,不同意的人数没有达到法定人数。那么同意的人数又有多少呢?如果没超过2/3能通过吗?如果没一个人投票反对,也没人同意,是不是用你们的逻辑就可以理解为全部同意呢?如果不是这样,你们认为你们能够宣布规定通过吗?你们宣布通过会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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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疯子,真是疯子,我到看看他回了多少这样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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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星河于2008-09-06 21:38发表的  :
冬季,你再仔细的看一下,如果决的有问题,再具体的针对哪一条提出来,好吗?
我觉得老租户应该和新租户一起公平抓阉,如果说老租户以前停车已经交过费或者说买过地锁,我认为最多让他们把以前的停车费或交的锁钱适当抵扣一下以后的停车费(前提是必须有发票,有锁的只能抵扣锁钱,停车费不能抵,因为他们已经享受了专门停车位)。规定中的优先条款绝对不能执行。不要为了金钱和一私己利而设置人为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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