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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我也来发表一下对新的停车办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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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对于大多车主都无法达到的小区限速5KM/h的违规标准(论坛内也有邻居表示疑义),要它何用。
2. 对于收取的归业主所有的停车管理费部分,一定要拿出一部分(哪怕象征性),来抵扣全体业主的物业费,这样可以让业主感受到这个管理费,是实实在在的“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从而业主提高对新的停车办法的认同率。(对于这个红利为什么一定要全体业主分享,本人是这样认为的:车主在占用公用资源的付出代价---缴付停车费的同时,也拥有分享红的权利)
3. 为了照顾到已拥有地面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利益,应让这部份业主使用到交费期满,但应对这些车位的使用期小区张贴栏作一公示,坚决做到到期一个收回一个,达到一定数量时,公示抽签,杜绝暗箱操作。(在此声明:本人并不拥有地地面停车位使用权)

以上几点本人已在上次发的征求意见上郑重提出,有时真怀疑业委对业主意见到底有没有认真看过---象常识性的5KM/H限速,虽然特别感激业委对全体业主所作的努力。

4.由于联想到最近地下库的水漫金山,在没有有效解决地下车库的排水问题,就推出新的
   停车办法,是否有点操之过急------想必大家都不想让自己的爱车泡在水里吧!这样就势
   必增加地面停车位的紧张。
5.业委应组织物业对小区内的现有车辆保有量和现有的停车方式作一精确统计,如车位与
   车辆数相差不是很大,应在对绿化破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开辟少量车位,想必众多业主是会理解的,毕竟总不能让没有车位的业主,门口天天吵架不让进来,引起小区更大的不和谐吧!
       以上几点浅见,正确与否,希望大家不要见笑!总之为了一句话,为了使我们的家园更加和谐,整洁,让我们大家"存小异, 求大同"吧---------业委所提出的!


   下面讲下自己为什么少交陆家嘴半年物业费的原因吧!本人是深受与陆家嘴勾结的搬霸,窗霸之害的第一批入住的业主,物业费仅少交陆家嘴半年,停车费交到今年6月(据物业说,我们是小区内交停车费的二辆中的一辆------另一辆还是我们提醒交的朋友的车)记得有一天晚上,由于回家晚了一些,在家附近转来转去实在找不到停车处,就把车停至西大门地下车库进口对面的道路右侧,结果第二天上班发现车上从车尾到车尾多了二条很深的划痕。去找这个垃圾物业交涉,他们派了一个保安队长,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说什么没有义务帮你看车等云云,后来本人实在气愤不过,就把他们制作的所谓停车牌给他看,结果这个毫无素质的所谓保安队长居说,你这个牌是自己做的假的-----我靠,我为了一个停车牌,居要担当制作假证的罪名,你拿发票来,这时一个知道我交物业费的车管保安下好经过,他就笑了但没提醒那个所谓保安队长,还好本人发票保管完好。
发表于 2008-8-2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名雅居有很多问题,先天的,现在的,将来的,很多很多!象一团乱麻,我们要有耐心,一个个去理,一个个问题去解决,不要灰心,在我们业主的配合下,相信我们的业委,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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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条,关于5KM/h的建议,其实江阴每个小区都有是这样定的,建成议你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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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条,这一条有计划实施.但必须等费收上来后才能制订具体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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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条,经咨询律师,认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用权,当然,这个优先权目前受到小区设计时"一户一位"(实际上还没有达到)的设计原则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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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4条,暂时不能答复你,因为产权问题不知什么时间有结果,除非全体业主原意接受利昌的要求: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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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如此快的回复,看来,我对业委误解了,再次对业委们付出的辛苦表示感谢。可本人还是认为,既然作为违规评判的标准,就要保准标准的正确性,以保准这部小区法规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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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5条,我们会认真考虑,但必须有资金。我们认为,以车养车,用收的费适当增建一点停车位是最好的办法!否则只能恶性循环。希望业主能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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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咨询的是哪位律师,好象法律上讲,车位并没有法定的优先租用权吧?除非是原来的车位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过优先租用权才行。房屋才有优先购买、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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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本人在第5条中漏二词应为“对绿化破坏不是很大增加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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