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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地方楼市新政迭出 第二轮楼市调控隐现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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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6日,业内爆北京将出台《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开发商预售资金即“楼花”收入实施专户管理。据一位接近北京住建委的人士透露,这个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
  国家发改委最近公布7月份36个大中城市的房价监测情况显示,7月份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上涨了1.61%。
  监测数据表明,少数城市房价上涨幅度仍然较大,尤其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出现了较快的上涨。国家发改委建言,各地城市需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和稳定房价的工作。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最近纷纷出言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或标示着新一轮楼市调控阶段的到来。
  地方新政迭出
  8月17日,一则关于北京市要出台《房屋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消息不胫而走,据知情人士称,新的监管办法出台后,购房者所付的楼盘预售资金,不再存在开发商处,而是存在银行指定账户接受监管。
  预售资金即“楼花”收入。在房地产业遭遇紧缩性调控的时候,开发商通常会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危机,此时对于开发商的在建项目和土地开发,预售资金就成了开发商的救命稻草。
  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认为,如果该项政策出台,将对开发商的资金链带来很大压力。在楼盘清盘之前,开发商不得私自挪用预售资金作为拿地等其他用途,这将使本已紧张的公司资金链又多了一具枷锁。
  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房地产业的资金链已经比较紧张,由于信贷受阻许多开发商转而求助于信托融资。目前,房地产信托利率从年初的7%-8%上升到17%-18%,而在这么高的融资成本下,大家仍然对此趋之若鹜。
  除此之外,上述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在京的开发商经常“被邀请”去参加市住建委和国土局组织的各种各样的座谈会,这被其看作是调控政策中看似无形的行政施压方式。
  记者了解到,随着各省出台“国十条”的实施细则之后,各城市也在筹划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
  济南新近出台的房地产土地监管政策要求,供应土地3年内必须竣工,开发商拿地款需在半年内缴清;而囤地、囤房和故意涨价的开发商将被纳入诚信记录管理,一经发现,禁止其再在当地拿地。
  监管层再表态
  8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北京考察住房保障工程进展时表示,要继续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坚决抑制投机炒作等不合理购房需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7月份36个大中城市房价监测情况,7月份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8680元/平方米,环比6月份还上涨了1.61%。
  纳入监测的36个大中城市样本,多为本轮楼市调控中提出的“房价上涨过快”的重点城市。国家发改委在相关的监测分析中表示,随着房地产调控持续,多数城市房价出现回落,房地产市场平稳,但是少数城市房价上涨幅度仍然较大,尤其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出现了较快的上涨。
  国家发改委建议,各地城市需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和稳定房价的工作。
  戴德梁行的一名分析员认为,7月份开始,中央各部委都加大了从严执行“国十条”的力度。随着调控持续,广州和长沙等原来房屋库存为负的城市,已经增加了房屋库存。目前,深圳去库存时间增加到了10个月。
  如果存量房屋库存达到了8个月,则大多数城市的房屋会转为买方市场,在没有重大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房价将会出现大幅度下降,并将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矿产土地法律中心顾问杨重光告诉记者,国土管理部门除了继续加大对囤地企业进行打击外,还将考核各地落实房地产供地监管政策的情况。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几名副部长,分别带领由九部委组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察组,前往不同的省份进行督察。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督察组每到一地进行检查,都要求至少去2个县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检查,听取至少1个地级市的数据报告并进行检查。
发表于 2010-8-22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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