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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郑重的告诉物业,如果小区内有业主失窃,你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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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怡源物业:

  本人已经通过电话及网络形式和你公司多次反映小区北门西边车库大门的存在不安全重大隐患。希望引起你公司的高度关注。

  本人很能理解,你公司无权干涉部分业主将车库出租,但你公司可以要求二点,一是,要求承租的租户办理出入证,二是,要求不得打开车库的围墙大门,这二点,你公司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你公司对于车库开门一事不闻不问,那么,如果小区内有业主失窃,业主可以向你公司索赔,因为你公司没有尽职,车库照一事便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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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名雅居已经发生失窃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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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名雅居不少业主都安装了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防盗窗,加上保安,怎么还是顶不住小偷的贼手啊!!!防盗窗和保安都不作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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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3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防盗措施要做好啊!安装家居智能安全报警系统吧!比警察的CK更方便,更人性化,更实惠,自动拨打电话报警,而且防火防燃气泄露!全方面的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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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一点说错了,物业有权干涉违章搭,车库出租等,只不过你们小区以前的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如今这副样子,给现在的物业管理造成了困难,对安全隐患确业主确实应书面提出,监督物业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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