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 星期六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sandychen

[KFS物业互动] 物业:解释一下昨晚的盗窃事件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19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5楼(大宝爸爸) 的帖子

算了,宝爸,消消火吧,不如有空找那个高清的人讨论一下嬉水节活动合作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以疑问口气发的帖,
表示很气愤.
争论无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法律条文显示,物业保安主要是对小区的绿化、安全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负责,对于室内财产,物业保安与业主之间没有形成必然的保管合同关系。因此,业主被盗后,要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然后才能界定责任。

    要弄清楚物业公司要不要负责任,存在两大难点:一是作为不可预知的失窃案件,业主很难拿出证据证明丢失东西的数量和价值;二是要找到证据,就必须借助公安机关的破案。

    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物业保安应受到追究呢?律师曲月萍接受采访时认为:解决这类纠纷的依据是小区的业主大会与物业保安之间的委托管理合同。

   如果合同将财物失窃责任约定由保安承担,业主发现物业保安方未尽义务,比如值班失职、巡视不守时、查询未尽职、承诺的安全设施不到位等等,则应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物业保安的过错程度,由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样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就变得合理。

   如果个别业主无正当理由,而借口物业管理不到位而拒付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适当的法律途径进行追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正确理解楼主发帖子的含义,请以下回帖绝口不提“物业费”三个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此刻有必要公示,物业费的用途及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0楼(金火) 的帖子

我只是和你一样: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出来,我鼻子里又没有插葱,怎么个装象了? [s:358] 金火同志肝火很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回到业主委员会这更高的目标上!记得一定要加上此条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1楼(大宝爸爸) 的帖子

万一插个蒜就更难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呵呵,
有那么厉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业委,我想港城的业主感触最大,有了业委后港城的各项工作还是有进展的(虽然还是有不少不同的声音),因为业主有了一个组织和KFS、物业沟通,这样比以前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成功率!
期待我们圣廷苑业委会的尽早成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9-28 08:27 , Processed in 0.089538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