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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jrongac

[KFS物业互动] 一个没买车位业主对待今天堵门现象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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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木杈 发表于 2012-3-20 21:46
地面有公共用地可以停车位么?
而地下车库的内的产权是不计入公摊面积的

对堵门偶不发表任何看法和意见,但必须更正的是地下车库的产权计入有两种,一种是计入公摊面积的.,一种是不计入公摊面积,这得看当时开发商怎么销售,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属于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长期使用特定车位的业主都得通过租或买的方式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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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舟 + 1 也是长江业主么?谢谢参与小区事务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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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步点 发表于 2012-3-20 22:05
对堵门偶不发表任何看法和意见,但必须更正的是地下车库的产权计入有两种,一种是计入公摊面积的.,一种是 ...

长江的地下车库除了人防的,其它的都不计入公摊的,以前有帖子讨论过,不计入公摊的车位KFS有权利选择出租或者出售
另外像人防车库,原则上KFS是不能出售的,只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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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得看当时开发商怎么销售


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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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沉舟 于 2012-3-20 22:20 编辑
长江小曹 发表于 2012-3-20 21:48
建筑物下的人防车库计入公摊面积


谁定的?你定的
人防车库计入公摊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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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思无邪 发表于 2012-3-20 21:55
还是很可笑!有法律依据吗?还不是霸王条例

妹妹啊,我们已经被霸王了!
你想不被霸王,也考虑下这些已经被霸王了的人吧,我们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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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3-20 22:18
妹妹啊,我们已经被霸王了!
你想不被霸王,也考虑下这些已经被霸王了的人吧,我们也不容易!

你怎么老是调戏人家小MM: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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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防工程的产权到底属于谁,现在谁都说不清楚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虽然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属于国防的组成部分,但并不代表说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资产。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说: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这只涉及到收益权,不完全涵盖所有权定义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类权利。
总结起来就是,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说清楚这个事情,有人防部门管,投资方收益,但是产权,到现在为止还是个未知数。
至于你说的属于全体业主,关键在于证实一点: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已经分摊到全体业主购房款里面,那么就属于是你们业主们投资啦

而大家都知道,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暂停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也就是说房价的定价由开发商说了算,他想卖多少卖多少,这样地下停车场及人防车位是否公有摊就没有了意义,也无从查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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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豆生南国 发表于 2012-3-20 21:59
我快要入住这个小区了。前来观望。我觉得租车位一下就要租多少多少年是不是太霸王条款了。要么就是要买车位 ...

这个去跟KFS谈吗。
堵车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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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3-20 22:29
这个去跟KFS谈吗。
堵车就没意思了。

是的。堵门的做法不对,只是对KFS无声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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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利益驱使,车位只卖不租
大多业主还是资金有限,想租不买。
所以物业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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