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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飘飘草

[邻里互助] 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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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买的人估计蛮窝心的,付了一大笔钞票,每月还要管理费用,成本比租的高多了。路边上停了好多车的。关键物业拿那些人也没办法,他又不能象交警一样咔嚓就是50能有什么用啊。我反正不买,没地方停就吧车卖了,还省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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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来估算一下,如果车位6万.面积估12平方.那一平方就是5000元.比我们买的房子还贵.又不是车库还没有房产证,就二根白线一划,每月还要交管理费.真不合算.所以本人支持租!买的3万以下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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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66楼(爱丽宝宝) 的帖子

地下停车位一般13、4个平方,但建造地下室时,不可能就做那13、4个平方,现在平均要占到35-----40平方/每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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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1,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提示: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2,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库)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提示: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3,地下车位(库)重复卖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可这地下车位(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库)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库)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提示: 这类的地下车位(库)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4,人防工程偷着卖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5,改造车位(库)黑着卖
还有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

提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理这些车位(库),它们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6,租赁期限超过20年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提示: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友情提醒:无论地上车位(库)还是地下车位(库),是否可销售的惟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产权证可以单独核发也可以和购买商品房合同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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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们的论坛里早就讨论过了,是租车位。既然大家都这么认为的话,KFS应该能够考虑、安排。谢谢标准件,经常与KFS沟通,给我们业主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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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第2条去翻看了购房合同,从头看到尾又从尾看到头,都没看见有开发商载明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的文字说明。哈哈我们的地下车位(库)归业主按份共有啦。 [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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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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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先搞清楚地下车库的性质再来议论租与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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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发现那些只租不买车位的人都已定下车位的了。在这里只是瞎起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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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定了车位了?我怎么没发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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