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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浪子

[公告通知] 再次提请论坛版主们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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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很简单,实际操作真的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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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学习了  

不过觉的应该改下签到方式   为了签到一日三次  不得不随便捞个贴操作一下,感觉也是被逼出来的[s:397]

何不改成 第一次回贴 就算签到呢?  然后隔满4小时后再回帖了自动计算为第二次签到  一日三次   这样大家就省心了[s: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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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了 首先 表示歉意 没有仔细阅读规则 但是 没有分类的帖子可以发出来么 我到目前为止没见到过 他的帖发在我们板块 结果被您移走  需不需要给我个解释 我发帖规则告诉大家 完了别人不遵守 我删了 那是我不懂 第一次做轮值 您也和我一样 第一次么 论坛是大家的 有什么事情讲明白不就好了么 至少在移帖的时候告诉我 为什么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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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浪子的语气貌似很生气哦![s: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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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3楼(甲先) 的帖子

我觉得是他一贯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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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学习了
感谢辛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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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以后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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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还真不会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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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浪子) 的帖子

这,这,这好像都是偶们休闲趣闻里的帖子嘛~~~[s:367]
完了,当上反面教材了~~[s:399]

偶来报告一下—
首先,本版块的帖子没有将其进行及时分类是偶们的失职。
其次,有些帖子还真不知道明确分类(比如像偶自己发的“景点末日游”,偶不知道浪子为什么把它圈出来,帖子内容所表达的就是一个信息,快要消失的十三处景点,所以偶觉得这个作为资源来分享好像没什么问题。不过,偶还是把它改了),不能明确分类的,就划入“其它”。

说实话,规矩嘛都是人订的,还是充分体现一下人性化管理的味道。
关于签到方式:比如像偶的工作性质导致上网时间的不确定,无法保证天天上线分享水友们的帖子,常常“零操作”,一不小心就旷工了[s:399] (关于这点偶自己也很汗颜)~~总之,不太希望将这些所谓的管理操作当成任务来完成,因为那样就改变了来到论坛放松和与朋友们一起分享好东西的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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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弄过啊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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