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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哥

[邻里互助] 好消息:朱总最新答复,楼中楼阁楼不收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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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9楼susanclj于2009-09-21 21:48发表的  :
三期会有象东哥这样的热心人吗?
世上本没有热心人,做的事多了,便也成了热心人!
呵呵,其实你我他都是热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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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5楼solair于2009-09-21 18:53发表的  :
从房产论坛的各小区来看,长江国际对与业主的沟通及协商还是走在最前面的,在这里赞一个!
作为长江的业主,非常荣幸!(PS:老百姓就这样淳朴:有人对你好一点点,就觉得这天下真不错!)
关键是相比江阴其他开发商
长江房产确实走在了前面
这是任何有良知的人有目共睹的!
知足常乐,小区真的不错,
由衷赞美我们长江国际花园,
业主们美丽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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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去竟没要交阁楼的物业费,真没想到。
东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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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阁楼不算物业费面积,不晓得将来香樟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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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1楼(东哥) 的帖子

对个!!长江国际的业主知足吧,我们和阳光交涉,你再说什么都没人鸟你!现在干脆好管家物业也学阳光了,根本不尿我们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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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同志真多,本来阁楼就不应收取物业费。当听到不应收取物业费不收时好像捡到了一样,多好的人,长江应好好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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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东哥) 的帖子

首先谢谢东哥为业主争取到不少利益。

但本人有个疑问。这个阁楼收不收物业费怎么由开发商老总可以决定、拍板。
从法律上说,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与KFS浑身不搭界。

从此事上看,虽然目前的物业是KFS代为选择,但用江阴土话讲是联党麻雀子之嫌 [s:363]
其二,说明原先物业定的标准根本与服务内容不关联。我们业主很想看看到底哪些服务内容。
借用朱总的话,贵有贵的理由!
同时借此机会正告物业,认真做事、合理收费、优质服务才能双赢。
如果借管理之名,行损害、侵犯业主权利之举,最终只能是一个下场:卷铺盖走人。

现在我们业主要做的事就是尽快选举一个精干、强有力、会依法为业主争取合法权利的业委会。
让我们拭目以待,。。。
我们业主对物业管理也要配合支持,同时察其言、观其行,时间长了业主们会给出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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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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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阁楼就不应收取物业费。
这个问题算了。不要再讨论了。反正现在结果是不收了。大家心里明白就好。谁错谁对。清楚就好。[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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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有问题还是找领导才有用,我们89平的税要是售楼处不解决也得找朱总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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