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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有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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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要的就是有板有眼地执行规定,至于下面的什么情义,友谊,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鉴于管理层的态度,我们还什么必要那么顶真,随它去吧,别搞的大家不开心,不是说你有激情就可以的,你越是动真情带来的伤害越深,希望大家看淡一些,既然你在这个论坛里就要服人家的管,要知道胳膊是扭不过大腿的,现实点吧,如果你想按照自己的愿望行事,那就自己开个论坛,自己做管理,就没人来管你了,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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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装修日记的管理,2009年经当时的议会统一决议,曾经有公告发出:见http://bbs.jy510.com/viewthread.php?tid=57113&fpage=2
无情是在执行此项规定,操作本身是非常正确的
但在此规定实施后,有不少网友提出了很多反对意见,管理团队已在重新审议此项规定是否需要修正,最近几天就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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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1楼(山高水长) 的帖子

回答及时,希望顺从民意。规定不是一成不变的,有的时候也是可以修改的。谢谢山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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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8楼(云中迈步) 的帖子

我觉得10、12、楼的跟贴更有说服力
我不是专业人士,我只是把我在装修过程中的发生的喜怒哀乐写出来与邻居们共享。作为当事人,个人觉得把它作为小区故事更为恰切。
你,不能因为你们小区的贴子被移了,就认为所有这样的贴子都该移
每一个贴子,都会因为发贴人的心情不同而定位不同
我的定位,就是一个故事而已
很感谢支持我写贴的每一位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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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啊,终于看完了,既然是规定,执行也没有问题,但更期待论坛能顺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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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7楼(添翼虎) 的帖子

在这个和谐的社会里,充満着温馨和爱,在我的家里,在我的阳光小区里,我能很深切的感受到。我们把论坛当成了自己的家,我们都可以算作论坛的家人。但是,家人中出现了无情和杀手,失去了关爱,没有了和谐。不知这样的家,会走向何方?
我们走了,会有后来人,但是有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老虎你发现了么?人气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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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移帖一事,该说的我说过了,山高也表述了和我一样的态度,那就请大家期待下顾问团的决议!

以前论坛管理有句名言“你来我欢迎,你走我欢送”,这或许也是对论坛这个虚拟世界最好的注解。可惜包括我自己都做不到!

只是,希望大家在这里的每一天都开开心心,“潇洒来去论坛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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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9楼(不容易) 的帖子

我也认同楼上的说法,只前我也是发了一个贴跟我们小区有关的,可是也被删除。。结果我们小区很多人都问,为什么要删我都无言以对。。。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不管删什么贴,都要首先通知的。。。什么也不说就直接删了,弄得我们很郁闷[s: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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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6楼(添翼虎) 的帖子

就因有了你和山高的态度,所以我们一直在等待。但是有人发表的评论,个人认为很不合时宜。所以有必要写下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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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8楼(莫高红酒) 的帖子

在论坛上就事论事谁做的不对论何人都可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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