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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哥

[邻里互助] 强烈建议:成立以JACK为首,老陆为辅的临时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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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入住率达不到50%是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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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期业主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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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对已封的阳台要一分为二,
符合要求的可以不拆嘛。
另外,拆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不全额补贴一家也不会拆的,
不要到时拼个你死我活的!
(丑话说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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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要尽快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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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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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5楼有光就好于2009-11-13 19:37发表的  :
难了
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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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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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但感觉势力还太薄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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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快!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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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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