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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抽烟的鱼

[综合类] 写在3.24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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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樟树旁 发表于 2013-3-25 13:46
请您帮着出个招,如何才能更完善,如何才能让物业真的去改?
半年的时间都无法让物业改上一改,看来还是 ...

个人的能力还能比得过集体的力量?我就是个你们一些人眼中反动的出头椽子哈哈。我的想法是针对物业需要补收欠费的问题,业委会是否可以拿出一个配合收费的行动方案和时间表,更或者是留用察看的方案,消除物业猜忌的心理,平息部分业主的愤懑,双方心平气和回到谈判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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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仰望星空 于 2013-3-25 14:13 编辑

当初装修的时候,建筑垃圾出来,搬运的办公室和物业是设在一起的,我在外面找的搬运,搬了一次他们就找上门了。说怎么着怎么着的,我这边的搬的人说做下去要做打架的准备,被我制止了。
我去物业协调这个事情的时候,物业对我说是:你外面的人进来搬,外面管理起来不方便,弄坏了什么的要赔偿的,电梯你们是不能用来搬东西的,那样电梯容易坏(此处省去N多句)。我狂艹,没有办法,我自己找人来协调这个事情,最后还是我妥协了,以一个稍微正常点的价格让他们搬了,为此我千把块没有了。最让我郁闷的是物业的N多理由,对于里面的搬运来说是正常的。
封阳台的时候我强硬了,物业直接被我骂了,我自己找人封阳台。因为我把后阳台封了,物业说是违章,顶楼的露台是公共区域,你XX物业是站在那边的啊?
家里空鼓,物业说会来弄,来马虎眼睛了一次,和没弄差不离,后来我装修的时候自己弄了。
门口的门禁,现在晚回去忘记带卡,你按物业是长期不通的,然后我进不去,那到不是,因为我们后面小仓库的门已经坏了将近一个月了,我可以从那边走,虽然是黑了点 。。。
还有等等等。。。这些都反映过,物业接电话态度说时候有时候还好,但是这个不是嘴上说的啊,要做的啊,一次次的心寒换来的只是他的脸皮越来越厚还是他根本就没有呢?物业来敲我家门最多是2012年收物业费的时候,我明确和他说的,你做不到就重新定位自己的位置,不要想着多拿钱少干活,利益是和责任挂钩的。效果是很明显的,大家都看见的,依然是那样,占了茅坑不拉X。

鱼的很多观点我是认同的,但是对于好管家不是没有给他机会,给了也从来没有珍惜过(当然这个是我们给的机会,省里、市里检查的机会他们是珍惜的),所以对于你认为要再给他机会。我认为不必要了。他可以撤出去了,但是对于没有收到的物业费他可以继续来收,因为他最起码已经提供了最基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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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好管家不愿意心平气和解决问题,只想着守株待兔。业委会根本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利去制定所谓配合收费的行动方案,更不用说留用察看了。如果好管家真是这么有能力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那他尽可以参加以后的物业公司竞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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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野菜 发表于 2013-3-25 14:13
现在是好管家不愿意心平气和解决问题,只想着守株待兔。业委会根本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利去制定所谓配合收费的 ...

说的好
如果经过广大业主投票的结果  还能变的话
那以后谁还会来拥护业委会  谁还会来相信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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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3-3-25 14:03
个人的能力还能比得过集体的力量?我就是个你们一些人眼中反动的出头椽子哈哈。我的想法是针对物业需要补 ...

方案都有,业委会已经提出了书面的承诺,协助物业收取前期物业费用;可是好管家一定要业委会写出书面的承诺:“收到90%以上的物业费并且承担相关责任!”请问你觉得是应该这样吗?

请问您知道物业在交钱拿钥匙的首年度,收到了多少的物业费吗?有90%吗?有多少关系户的物业费至今未要分文吗?
请问您知道在物业首年度几乎“0投入维护阶段”(差不多只有人员工资与办公费用),物业有没有按照他们的书面的合同与公示中的服务承诺做到了应尽的责任呢?
而在如此情况下造成了第二年度的欠收与第三年度的大面积欠缴问题,又该谁来承担责任?

物业,你已经有错在先了,那你就应该有个改正的态度!前面错了,那你得跨出悔改的第一步。可是你有吗?

抽烟的鱼:对待犯错误的同志不能一棒子打死,这是对的;对于知错就改的同志应该如春风一般也是对的;对于屡犯不改的同志,是不是应该让其一犯再犯呢?是不是永远的忍让与放纵呢?
慈母多败儿~~
农夫与蛇~
民间故事的背后,其实也有一定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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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樟树旁 发表于 2013-3-25 14:17
方案都有,业委会已经提出了书面的承诺,协助物业收取前期物业费用;可是好管家一定要业委会写出书面的承 ...

说的好 既然一味的忍让 并不能让好管家回头是岸 那我们就应该给予其迎头痛击突然眼前浮现昨晚吴老师愤起离席的样子 一定是气愤至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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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之初 发表于 2013-3-25 12:22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说的好
交了钱了   怕物业就此被我们赶跑   你吃了亏了  
这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

你原来发的帖我基本都拜读过,很有水平。求同存异,让人家说出来比不说出来的要好。心平气和沟通效果比针锋相对对决会更好些。因为我们有共同目标——一切为了香樟花园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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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仰望星空 发表于 2013-3-25 14:09
当初装修的时候,建筑垃圾出来,搬运的办公室和物业是设在一起的,我在外面找的搬运,搬了一次他们就找上门 ...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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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3-3-25 14:03
个人的能力还能比得过集体的力量?我就是个你们一些人眼中反动的出头椽子哈哈。我的想法是针对物业需要补 ...

多说无益!
真的,同为一个小区的业主,大家都是邻居!
为了一个不尽责的外人,坏了邻里间的感情,值吗?

我也懒得再评说了。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自己管理的企业,尤其是一个服务性的企业。首先没做好自己的定位,其次没有严格的内部培训管理机制,以及不健全的管理模式。那是无论如何做不好事的!
从与对方公司领导层的交流中,听了他们做不好是理所当然的论调。我就很无语了!
希望好管家也能从此次事件中,得以教训,苦练内功。以管理占市场,而不是再以关系搞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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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算中肯!
都是一个小区的,都有自由发表看法的权利,谁也别强压谁一头。
还有一个意思,别这山望着那山高,这个物业口碑还算是好的,换了人未必就好。
归根结底,大家好好商量,一定可以比较圆满地解决,让民主制度的实践从香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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