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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正常人

[KFS物业互动] 车位的问题看过了,个人整理出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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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9楼(不容易) 的帖子

我不明白。造成紧张,你不赶紧租还没得租呢,250元你不接受有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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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0楼(米乐) 的帖子

人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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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8楼(米乐) 的帖子

你不租,不能进小区,你就得买![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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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买让我开到楼上家里去。[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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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1,感谢业委在车位问题上的付出。
2,路面禁停,个人表示同意。
3,车位的租赁,是一个市场经济行为,一个愿出租,一个愿租赁才行。不是计划经济行为。
4,路面禁停,就必须涉及到小区周边道路的车位管理问题。才能得到不愿租赁或租赁不到的有车业主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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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4楼(铁妹) 的帖子

想的比较周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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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写了这么多,不得不佩服楼主的执着的精神。关于楼主在文中提到的些问题,我谈下我的观点,供楼主参考:
1、《港城名邸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下盖“港城名邸业主委员会”的章,不知道楼主看清和理解没有?众所周知,业主委员会是港城全体业主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就是代表了港城全体业主的意见。物业法中提到,如果对业委会的决定有不同看法的,可以上告法院裁决,如胜则可推翻,如败必须执行。
2、这几个文件是由业委会和物业共同出台的,楼主在文中光指责物业,我个人觉得不是太妥当。其实物业也是有难处的,就拿维护停车秩序来说,我不下5次亲眼见到我们小区的业主都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叫他停边点,结果就是业主门一关就走人了。
3、对于小区马路属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是的,交警不仅要管小区马路上的交通事故,而且地下车位的交通事故也要管。本人有过交警在小区内处理交通事故的经历。
4、小区马路上是否能够停车的问题?我认为是否能够停车取决于两个因素:1、首先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消防通道的标准宽度为4.5米,楼主可以量下就知道能不能停了。(我也没量过)2、小区道路为业主共有,在满足消防通道宽度的要求下,如果能够停车,还得取决于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
5、至于现在出租车位的价格和数量问题。我个人觉得,价格和数量不是随便什么人能说了算的,我相信是业主委员会和各方努力所取得的,已经很不容易了。
完美的,合乎所有人利益的方案是没有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就像业主刘丞在帖子上所说的,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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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6楼(铁树) 的帖子

问题是20年全部付清楚钱的规定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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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ISO   做点资料   出点钞票就OK了    [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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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8楼(情在天外) 的帖子

期待中 [s: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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