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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4楼亮剑港城于2009-11-02 14:19发表的 : 为解决电瓶车停放及充电问题,在广大业主的要求下物业在7、8单元架空层安装了电瓶车充电位,但电费业主要承担,可承租人寥寥无几,7、8单元周边的业主可到物业办理承租手续,另:物业已在电瓶车停放处做了“电瓶车停放处”标识牌,请大家自觉将电瓶车及自行车停放于指定位置。请不要停放于大堂及各电梯厅,这样即影响环境又有碍业主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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