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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二手房“吃黑房款”引深思,乱象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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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在“楼市杂谈”发布了《吃黑房款只是个案,江阴应该有资金托管环节,解决中介、房东之间的纠纷》的主题帖,讲述了数年前发生在江阴,银行把房款直接打给中介公司,某中介一时糊涂,把其中20000元房款据为己有的故事。由于合同中并未明确佣金金额,因此也只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后来银行改变策略,把房款直接打给了房东。

    二手房的交易环节手续繁多,鼓励消费者培养成熟的购房消费心态,注意防范交易陷阱,不盲目从众,不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不随意与中介设立无效合约或协议,尽可能将细节问题都写入合同,并且注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第一种:二手房买卖双方直接交接。就是购房人与房主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在约定时间同房主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手续;在完成房产过户之后,购房人与房主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房主的账户。

    第二种:二手房买卖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房主。
OS:现在建行有这样的托管服务的,免费,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去了解下。

    这本是一桩“口头协议”带来的房款纠纷,原本以为将其房款打给房东,各路纠纷就可以迎刃而解,殊不知单纯依靠“道德维系”的中介佣金,往往又得不到保障。在此条件下,人们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江阴是否需要资金托管,在银行、房东、中介之间搭建一个公平交易的互通平台。在周边很多城市,中介市场已经逐步规范化操作,江阴在还有很多环节没有打通,还有诸多行规没有拟定。谁来牵头比较好呢?谁来具体监管执行呢?江阴中介模式有啥区别?要不要制定统一的分佣体系?恐怕大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协调起来,为江阴租售市场的健康发展,探出一条新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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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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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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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1_12:}以为你们都没看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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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文章一写,人家不想黑的也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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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嘻嘻 发表于 2015-1-27 16:59
你文章一写,人家不想黑的也黑了

纳尼 {:1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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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知道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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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_12:} 这个我不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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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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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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