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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故事] 致阳光国际业委会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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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阳光国际业委会,你们好!
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昨晚的业主代表大会气氛很不和谐,场面几近失控,以业委会沈主任辞职、杨副主任不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竞选,并提出新的13个候选人名单告终;二是心疼我预交的上半年物业费。
先说第一个问题吧。昨晚会议之前,已经参与过两次业主代表会议,但基本原则是了解、旁听业委会的工作与决议。满心以为的民主决议与投票从未有过,诸多草案俱是业委会说了算,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知这是否符合程序,也不知是谁赋予业委会如此权利。可本着支持业委会的态度,在先搁置以前的物业费问题,预交14年物业费的倡议下,主动到物业预交了14年物业费,本来是应该预交一年物业费的,可是出于对好管家物业的极度不信任,出于自己自私自利的想法,还是只预交了半年的物业费,以观后效。此次业主代表大会,短讯、上门发通知单、电话联系等等,业委会极其重视,一度使我误以为曾经盼望的民主已经来临。在本不想去的前提下,还是决定前去履行业主代表的权利。会议在客气的套话中开了场,业委会主任汇报工作、社区顾主任讲话、街道孙主任发言。时间一秒秒溜走,难道这次又如前两次一样,成为听众?讲错也好,问题也好,领导们的讲话一个个精辟入里,刻木三分,可再笨我也听出来了:业主不交费,我们业主代表应该想办法。难不成我们下面的都是没有缴费的?难不成业委会成了物业的代言人?难不成业主代表成了催缴物业费的主力军?事实是:业委会所谓的酬金制,一是源自以沈主任为首的业委会首创,二是业委会的诸多决议,都没有通过业主代表大会投票。孙主任还振振有词:民主集中制。拜托,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口袋里主动才能掏出来的,既然你不尊重业主,傻子才会拿钱出来,比如我。可象我这样傻的人毕竟不是很多,按照业委会的统计,说是21%。一项决议,有近80%的人抵触,到底是不交的业主有问题,还是决议(或者说物业、业委会)有问题?民愤一大,怎能善终?动不动说高档小区,时不时讲素质,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每位业主的钱都是辛辛苦苦赚来的(当然也有极少部分是例外),当初交2元/平的时候没有哪个人少交一分钱,可换来的是什么样的服务?不要说七星级了,连拆迁小区的物业管理都不如。不正确面对现实,不了解民意,出现这样的失和状态,站到广大业主的对立面,怎能不怨声一片?
再说第二个问题。业委会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这一点我相信大家都认同,也知道业委会的工作不好做,相信各位业委会成员也应该有这个思想准备吧,受点指责就尥蹶子、惯纱帽;可说一千、道一万,业委会就是业主代表构成的主要议事议会团体,反映的是业主们的心声,代表的是业主们的权益。现实是明明放着80%的业主不代表,却固执己见,不听民意、民声,这根本就属于扯淡了。一个没有“公平、公开、公正”的业委会,却打着业委会的大旗,做着物业的事,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任何一届新的业委会成立,我本着支持的原则,从小事做起,从交物业费做起,全心全意支持他们的工作展开,可居然一个会议没有开完,两位主任纷纷要辞职,你们先是没有选择80%业主的心声,你们又草率地践踏了20%已交物业费业主的信任。会议到这个时候,我是真开始心疼那半年的物业费了。当然,物业还是做了些事情的,也是应该要付费的,可是对于好管家物业,我是真无语了,一个连小区门都看不好的物业,说得再好也是扯淡!
会议在争吵中继续,我实在是无法忍受心中的失落,更是心疼预交的物业费,为了自己的身体,为了让业委会成员在我的心中留下一丝回忆,我选择早退。请原谅,我所代表的业主们。
                                                       20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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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3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旧作新发,观后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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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决定前去履行业主代表的权利

应该是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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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桥流水 + 1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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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业委会为物业所驱使,问题就会源源不断。
反正我们小区就是个例子。名声在外,可惜是坏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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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荼靡绯色 发表于 2014-9-3 08:49
一旦业委会为物业所驱使,问题就会源源不断。
反正我们小区就是个例子。名声在外,可惜是坏的。呵呵

{:1_23:}我们也快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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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如今要求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小到一个物业管理、小区业委权利,都没法实现啊。
根源在制度?还是有权有钱在作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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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小桥给业委的信,对我们业委真是无语,对物管科沈大主任也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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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如此背离民意,一意孤行,是何目的呢,是受什么利益驱动呢,业委会这么坚决的态度是什么样的利益在驱动着呢
  
争议越大,风险越大,利益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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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桥说出了我们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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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只有团体欺负个人的,小脚趾和大腿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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