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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堂若比邻

[小区故事] 请大家评评理。。。。。也请物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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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胡子大叔于2009-04-30 10:12发表的  :
首先BS偷鞋的人和写条的人。
不过,还请相关各方保持冷静与克制,在事情未明了之时,不要把矛头直接指向任何一方,这样非但解决不了问题,更容易激化矛盾。
再说要物业调查此事,估计物业也是力不从心。
还是希望相关人员看到此贴,反思一下,其他业主及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
还是大叔有大将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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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字看上去比小学生还差的,还有错别字,估计这个要成无头案了,我估计啊写那个字条的人不会上网的,看不到这条消息,天堂消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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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那位业主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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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s:79] 谢谢大家的关注
事情已经处理。。。。的确是那位业主的老婆写的。。。。男业主不知情。。。

[s:61] 下午已当面道歉。。。。事情总算圆满解决

心里虽然不认同这种做法,但是邻里之间,还是多理解的好。。。。。嘿嘿

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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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邻里之间有误会能圆满解决真是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都是好邻居! [s: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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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圆满解决就好,希望邻居们有事多沟通,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遇事都能退一步想。

此事已解决,帖子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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