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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也爱香樟

[KFS物业互动]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自管的一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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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3. 原物业公司走了,交接办的怎么样了,能否把相关交接文件向业主书面公示一下?
答:好管家是单方面撤离我们小区的,违反了与业委会签订的协议。广告费、押金等没有进行移交,属于他们职责范围中的门禁维修、房屋渗漏水等问题没有全部解决,这是他们不负责任的表现。业委会已经将这个情况上报给政府部门,等待解决。如果有必要,业委会将通过法律途径来替全体业主维权。相关交接文件都有保存,好多业主都已经看到,论坛里有大部分的文件照片。业主如需查阅交接原件,可以与业委会卞老师15306166280预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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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4.  业委会自管固然好,但涉及到收费\支出这样的敏感问题时,如何让交费的业主相信其“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假如出现个人或集体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怎么处理?
答:业委会已经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审批、账目公开等一系列制度。设立了财务理事会,成员有专业会计、工程技术人员、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等热心业主。他们会尽心尽责地代表全体业主管好钱。业委会还将公开物业费收支明细,接受全体业主监督,确保每一份钱都用在小区。想利用业委会工作来谋个人私利,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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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5.  小区有很多重要的设备,如消防\供电\电梯\地下车库什么的,如因管理不到位或管理疏忽导致不良后果,谁来承担责任(业委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答:在小区自治方案中对此有过充分考虑。所以目前电梯、保洁、绿化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都已经通过公开招标,外包给相关公司。这个不仅能提高服务质量,而且能增加安全保障,如电梯维保,维保单位是承诺接到报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24小时响应);与电梯公司的合同中,还有一份附加的人身保险,如发生电梯事故,最高赔偿金额达到200万,这个是以前物业做不到的。这些举措下一步将延伸至保安、水电工等人员,最终实现小区全部用工人员的“派遣制”,以此来化解用工风险。小区里面懂行的人不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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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6. 业委会成员任期就几年,如自管不成撒手,那小区今后怎么办,谁来接手管理(房屋使用70年)?
答:小区人才济济,热心小区建设的业主也很多。事实上,为了做好小区自治,业委会加强了自身建设,如成员举行了补充,由7人增加到了9人,业委会主任也由具有更好专业背景的吕锷先生来担纲,这说明我们小区的业委会本身有着很强的代谢机制。另外还成立了财务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其成员近30人,加上20多名楼代表,直接参与小区建设的业主数量相当可观。至少目前看不到 “撒手”的迹象,如果有,会立即启动物业公司招标事项,不会造成物业服务的“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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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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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爱香樟 于 2013-5-15 13:19 编辑

7. 关于物业费的交纳问题,应当是“先服务,再交费”,如管理不当或房子漏水等,业主是否可以拒交或打折?
答:房子漏水问题目前在小区比较突出,在2014年底前,大部分的漏水问题是要由开发商(阳光置业)来负责维修的,所以物业的职责是受理业主报修,然后积极联系开发商来处理。如果物业履行了职责,但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问题依旧,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呢?这个问题值得大家讨论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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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全力支持业委会。这个业委会比其他选举要透明公开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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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manson999 发表于 2013-5-14 13:15
请这些自封的主任们收起你们在政府的那一套,我就不信你们能治理好!自治也快二个月了,相信大多数业主到目 ...

此言论太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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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心情啊,写那么多,写的不错。来,开下门,抄水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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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治,就是要业主参与进来,有何事最好业主和业委会当面相互探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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