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 星期五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chenyj123

[KFS物业互动] 请开发商和物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11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楼(月下白兔) 的帖子

坚决要求恢复原状,谁也不能侵占公共面积和破坏公共安全设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沉舟) 的帖子

中间户三户一直找物业协调,没有中断过,但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售楼小姐的话不能信,除非是写在图纸上的
第二、邻里好赛金宝,任何事情和为贵,切忌吵架动武伤了和气
第三、要做的事,如果侵害了别人的权益,那再好的事都要适可而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0楼(月下白兔) 的帖子

引用第20楼龙二于2010-06-11 17:24发表的 回 10楼(月下白兔) 的帖子 :
坚决要求恢复原状,谁也不能侵占公共面积和破坏公共安全设施.

如果协调不通,中间户已经决定放弃北面屋顶面的使用。因为出现了严重的安全事件,第一:北面屋顶面防雷设施被破坏,第二:在中间户没有人在家时,中间户的门被拆了,水管被砸了,既然存在了这种破坏公共设施和违法犯罪的邻居,安全性打起了问号,所以也坚决要求北面屋顶面恢复原状,谁也不能侵占公共面积和破坏公共安全设施.同时也请各位邻居注意安全,不要哪天得罪了哪位邻居,家中的门也被拆了,水管也被砸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6-1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2楼(灿烂) 的帖子

说得一点不错,侵犯他人不能不能,但被人侵犯也不是滋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22楼(灿烂) 的帖子

引用第24楼chenyj123于2010-06-11 19:09发表的 回 22楼(灿烂) 的帖子 :
说得一点不错,侵犯他人不能不能,但被人侵犯也不是滋味。
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吧,以后还是邻居,好好协商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Re:Re:回 22楼(灿烂) 的帖子

引用第25楼木木杈于2010-06-11 19:11发表的 Re:回 22楼(灿烂) 的帖子 :

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吧,以后还是邻居,好好协商一下

中间户在安全受到威胁、财产受到损失被迫报警时,冷静处理,只是先让警方做了材料,让物业再去协调,没有马上起诉和上告,不也是为了邻里和谐吗?退一步海阔天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1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6楼(广电无言) 的帖子

这事也不用再做解释了,我看大家都肯握手言和,实为邻里之福,长江之幸
矛盾解除,此贴暂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2 22:21 , Processed in 0.086310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