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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新港的今天就是长江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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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内容转自人民网:
“两年前就付完了房款,买下的商品房到现在还住不了!明明是开发商违约,为什么反过来要我认错?”从江阴赶来的孙先生日前向党报热线反映,自己两年前就购买了新房子,因房子质量问题他曾与开发商一再交涉,开发商至今不给钥匙,还要收回原先的售房合同。

  买房两年却只能在外租房住

  孙先生是江阴澄西船舶公司的普通工人,由东台来澄打工已有16年。2008年他倾尽所有积蓄在新港花苑购得一套住房,本以为能如愿在第二故乡落地生根,没想到验房时却发现一大堆质量问题。

  孙先生冷静的诉说中难掩愤怒:开发商不仅延时竣工,而且对合同中没有约定且不具产权的阁楼面积,强行追加费用。在有关部门调解的过程中,开发商竟要求其撤诉并作书面道歉才同意交付房屋。两年间,孙先生及其家人一边偿还购房贷款,一边流落在外租房,同时四处奔波坚持维权。当长达一年的仲裁申请终于等来结果的时候,被认定违约的开发商却拒绝履行仲裁决定,反将孙先生又告上仲裁委员会。

  房子逾期交付,且与约定不符

  2008年1月份,孙先生与江阴市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由该公司开发并预售的新港花苑一套住房,首付10万余元,同年2月向银行贷款20万元,将所有房款付清。按照合同第八条约定,房屋交付期限为当年6月28日之前,并且必须验收合格。

  当年6月28日和29日,孙先生去验房时却发现住房有几个严重的质量缺陷――室内墙体开裂、墙面粉层掉砂,水电没有按照图纸施工到位。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开发商列出的结算清单上,阁楼面积多出了12.11平方米,要求他多付14522元,可整个阁楼并没有产权,这与合同原来的约定不相符。最重要的是,开发商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按合同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为此,孙先生与其他7家业主联名维权,给开发公司写了一封“共识书”,开发公司的回复“同意进行整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但条件是业主“承认乱投诉的错误”。之后,有5家业主接受了开发商的低标准补偿,另外3家分别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由于受理求证的过程很长,其中两家也相继接受了庭外和解。

  孙先生表示,虽然开发商在2008年6月至12月间多次通知自己验收房屋,但开发商要求其“书面认错”才能拿钥匙,自己无法接受。2009年2月9日,孙先生提出的仲裁申请开庭,仲裁员建议双方调解,孙先生表示同意,开发商却拒绝接受“买受人不支付阁楼差价,而开发商也不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的调解意见。第二次开庭审理后,无锡仲裁委员会于今年2月8日下达了裁决书,认为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向孙先生支付违约金1万余元。争议:阁楼超出面积谁埋单?“都两年时间了,原以为这件事终于能有个了断,没想到开发商反过来把我告了!”孙先生告诉记者,裁决书下达没多久,他在3月初竟然收到了新的《仲裁通知书》。原来开发商以合同第11条的约定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出了新的仲裁申请,按该约定,孙先生未在规定的交房期限内办理交付手续,要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其承担拖延收房责任,支付违约金1.5万余元。

  前天上午,长江房产公司分管负责人说,孙先生提出房屋质量问题后,公司多次进行了整改,至少向他发了六次交房通知,然而孙先生一直不满意,并且固执己见,不办理收房手续。公司可以接受“因逾期竣工而赔偿”的仲裁决定,但孙也违背了合同第11条的约定,“现在他的物业费还是我们在垫付,我们也要维护公司的权益,不能由业主乱来!”

  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阁楼的实际面积超出了约定,这个超出的部分由谁埋单?房产公司认为,他们是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并没有什么违规的地方。合同上明确写着: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据实结算房价款”。

  无锡市一名律师认为,国家相关法规中规定“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误差应在3%以内的范围”,超出这个规定,业主可以退房,或者阁楼超标面积应由开发商承担。至于开发商若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仲裁决定,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10-3-1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KFS的诚信,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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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什么让我们来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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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孙先生[s: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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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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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首选开发商,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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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情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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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沉舟) 的帖子

过一阵子
人家就会指着我们说
可怜的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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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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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沉舟) 的帖子

所有的业主都是可怜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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